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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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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环境持续低迷的制约,公司经营面临较大压力。公司结合内外部形势及自身情况,主要从资源端、市场端、技术端、管理端多个维度入手,积极调整运营策略,全面推动“一加三减”工作,抓好线上营销、扩大C端客群、研制居家食品、挖掘核心客户潜能,减少养殖规模、缩减经营范围、减少组织层次和部门。努力化解产业风险,保障企业平稳运行,公司营业收入10.16亿元,净利润3,9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9%。

(一)巩固海洋牧场资源优势

海洋牧场不断推进在业务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等方面的转型,逐渐关闭风险敞口,做好内控管理。通过引入种业市场化机制、实施“技术+市场”、“技术+服务”的转型模式,加快向“种子精、苗子壮、质量高”的目标转型。报告期内,公司虾夷扇贝、深水贝、鲍鱼、海参等育种育苗工作有序推进,其中三倍体牡蛎苗种除已基本覆盖长江以北的所有沿海地带,还在长江以南的诏安、广东、广西等地区试养成功,取得较好经营业绩。

(二)提升市场与产品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而快速应变,在疫情期间加大居家消费食品的推出,增加线上渠道的资源供给,满足人们对于提升免疫力等健康海洋食品的多元化需求。在海参产品方面,公司推出了佛跳墙等新品,让海参入菜更加餐饮化;升级了调味海参产品,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接受度。继续加强品牌运营,推进线上与线下市场网络融合服务。线上端,持续加大海参品类在餐饮渠道和电商渠道的投放比例,并在抖音等直播平台进行产品的推广与宣传;线下端,建立城市和地区总代理机制,与经销商共享市场资源。在休闲食品方面,不断放量运营“獐子岛休闲食品”。一方面,与国内零食连锁巨头运营平台保持密切合作,持续强化与核心客户战略合作关系。通过联合定制推出多款爆款新品,采取流量产品完善优化与新品驱动策略,保持了休闲零食业务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充分借力商超、便利、电商等渠道,稳步推进自有品牌獐子岛Koko系列休闲食品运营,并推出引领海洋零食新风尚的每日海鲜系列产品,产品成功入驻多家商超和连锁便利系统。在食品研发方面,公司加快“獐子岛味道”系列海洋食品开发,坚持以用户为中心,落地“食材向食品企业”升级战略。围绕核心资源、核心客户、自有工厂和自有渠道需求,战略开发与客户定制相结合,精准研发新品。推出了即食蒜蓉纤丝扇贝、喵爪鲍鱼、半壳鲜贝、参冬冬、獐潮了鲍鱼、蚝蛎斯、麻辣小龙虾、烧烤小对虾和即食虾滑等适合休闲零食、餐饮流通、商超、专卖、国际贸易等多渠道销售的系列新产品。

(三)加快实施瘦身计划

公司按照“市场+资源”、“技术+市场”的运营战略,进一步聚焦海洋牧场与海洋食品等主业,不断强化苗种技术和创利能力,加快推进活鲜品市场布局,持续聚焦海参系列产品、休闲系列产品等“獐子岛味道”代表性产品,放大“全球资源、全球市场、全球流通”的国际化业务规模。报告期内,公司一是聚焦产业核心项目,加快处置与主业关联度低的、资金占用大的资产,回拢资金,偿还贷款;二是以回收投入和激活机制为目标,出让核心产业项目部分股权,提高公司综合投资回报率;三是优化组织架构,完善绩效机制,减少管理费支出。公司出让了广鹿海域使用的租赁权暨海底存货,处置了中央冷藏部分股权,处置了分子公司所属的相关废旧闲置物资等,为公司平稳运营夯实了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 月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①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②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③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行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④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⑤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将原计入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中的30,309,279.24元重分类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将原计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中的8,982,691.57元重分类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减少2户。

本期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主体减少情况: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0-6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唐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全文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62)。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负责公司国内外海洋食品业务运营管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63)。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刘明,男,197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执行总裁、新零售事业部总经理、水世界(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11-2016.01,任本公司营销业务群顾客经营中心加盟专卖分中心大连销区经理;2016.01-2016.06,任本公司顾客经营中心加盟专卖分中心总监、大连销区经理;2016.06-2017.01,任本公司顾客经营中心加盟专卖分中心总监、餐饮分中心总监、大连销区经理;2017.01-2018.07,任本公司海参食品事业部总经理、海参食品事业部大连销区经理;2018.07-2018.12,任本公司海参食品事业部总经理;2018.12-2019.04,任本公司海洋食品业务群执行总裁常务助理、新业态业务群执行总裁助理、海参食品事业部总经理;2019.04-2019.07,任本公司海洋食品业务群执行总裁常务助理、新业态业务群执行总裁助理、海参食品事业部总经理、水世界(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07-2019.11,任本公司海洋食品业务群执行总裁常务助理、海参新零售事业部总经理、加盟专卖中心总监、水世界(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11-2020.07,任公司海洋食品业务群执行总裁、新零售事业部总经理、海参加盟专卖中心总监、水世界(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07至今,任公司执行总裁、新零售事业部总经理、水世界(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有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90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0-6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 月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行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四)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五)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0-6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13:30在公司27楼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杨育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全文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62)。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