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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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45 公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固本强基、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围绕战略规划整体目标,抢抓信息通信纳入国家“新基建”首位的机遇,聚焦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重点业务,坚持新发展理念,直面困难和挑战,通过加强市场开拓,加大对核心技术、核心人才的投入,强化协同管理等举措,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态势。

公司围绕智能交通核心业务,抢抓机遇,变“危”为“机”,努力拓展市场,取得一定成效。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使综合毛利率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在湖北、重庆、新疆等地区获得高速公智能管控、智慧监管、智慧停车、智慧校园等项目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18万元,同比下降1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4万元,同比下降42%。公司营业收入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退出盈利能力较弱的信息电子配件及材料业务所致,而净利润的下降主要是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参股公司长飞光纤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夏存海

2020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0-018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夏存海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0-01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锡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 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