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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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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邓步莉持有公司股份4,839,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10%。股东邓红持有公司股份4,841,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18%。

● 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邓步莉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3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512,000股,将于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419,200股,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

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邓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3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512,000股,将于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419,200股,将于本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邓步莉、邓红的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2020年9月22日至2021年3月19日,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3月3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邓步莉、邓红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邓步莉相关承诺:

自正川股份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川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正川股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其在拟减持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邓红相关承诺:

自正川股份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川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正川股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其在拟减持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东邓步莉、邓红可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