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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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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98 公司简称:森特股份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由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放缓,加之中美贸易关系不稳定,投资需求拉动不足等不确定性因素增多,风险和挑战明显上升,国内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在此大背景下,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企业在春节后复工复产时间普遍延迟,生产受到较大影响。但是,我们也看到,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继续保持稳中求进的态势,国家提出要着力补齐基础设施、民生等领域的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建设。

为此,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审时度势,坚守主业,持续创新,按照“整体提升·重点突破”的工作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

报告期内,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司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前提,聚焦主业,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拓展开发业务渠道、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等措施,使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运营能力得到提升。

但是,受到北京6月份疫情反弹的影响,公司的销售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出京,对公司二季度的投标、签约、收款工作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使得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都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3.08亿元,同比下降23.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9亿元,同比下降32.43%;每股收益0.18元,总资产46.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0.7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中标48个,中标金额13.58亿。

(一)升级营销理念,推进传统金属围护业务发展

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强化自主研发能力,发展金属围护系统优势业务板块。近年公司中标的拉萨贡嘎机场、深圳机场卫星厅、昆明机场卫星厅、天津国家会展中心、北京星火高铁站、沙特达曼船坞、雄安高铁站等众多高端项目都已进入紧张的施工阶段; 2020年初公司与京东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公司与大客户战略合作模式的成功,也进一步促进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采用高端营销模式,推进传统金属围护业务的发展。全球第一大会展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珠海长隆体育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一批体量大、难度高、影响深的“高、大、新、尖”项目,为做优做强金属围护主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布局和拓展环保业务,努力实现双主业目标

公司紧密跟随国家有关“土十条”、“ 海绵城市”、“特色小镇”等环保相关政策,抓住生态环保、生态修复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环保业务。利用公司具备的优势,并采取有力措施实现环保业务的拓展。2020年,公司响应国家坚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召,紧跟国家战略,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和“美丽中国”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公司可转换债券的成功发行,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通过充分发挥资金运用能力,加强研发力度,公司实现了环保业务的稳步增长,提高了环保业务的占比,为实现“金属围护系统+环保”双主业的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2020年公司中标杭钢遗址公园GS1303-12/14地块土壤修复工程项目,这个项目是公司土壤与地下水治理业务的第一个单体金额过亿的项目,也是公司以项目总承包的身份在环保治理行业最热门地区一一江浙沪地区的首次亮相,对森特股份的环保治理业务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奠定了森特股份在土壤与地下水治理行业主力军的地位。

2020年公司与国企、央企强强联合,通过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的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为大力拓展环保业务奠定了基础。

(三)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

公司坚持响应董事长提出的 “坚守初心、凝心聚魂、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牢记使命、奋发有为、练就新时代森特人”的要求,提高员工主人翁意识和自觉能动性,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将公司战略规划有效贯彻到每个工作环节并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以严格监管执法、强化风险防范、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宣传教育为保障,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建设,着力提升公司质量安全水平。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具体变更内容及影响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一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0年7月1日起适用,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该会计估计变更将影响公司2020年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减少580.55万元。具体变更内容及影响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一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2020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7)。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特股份”)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261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51.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3,841,8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9,332,075.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14,509,724.53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41,8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6]5097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自公司2016年12月IPO上市至今,声屏障相关领域的技术标准经历了修订及重新发布等变化。2017年3月,《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2017年铁路技术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颁布,提出修订《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TB/T3122-2010标准。2018年12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印发了新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新版《目录》中新增铁路声屏障产品(铁路声屏障及重要部件),此认证将由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RCC)自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认证采信管理,公司已经被认定为首批六家企业之一。2020年6月14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新的企业标准《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用要求》(Q/CR759-2020)和《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Ⅰ型单元板》(Q/CR760-2020),从2020年9月30日起开始实施,此两项标准的实施为CRCC的认证工作提供了充要条件。同时,公司已于近期完成了铁路声屏障新产品单块产品的试生产工作,未来将进一步针对新产品的特性进行生产线的建设。

由于未来声屏障领域的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公司准备在新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声屏障生产线的建设。因此,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及市场环境变化,暂未按计划对该项目中声屏障生产线进行购置。为高质量完成募投项目建设,发挥募集资金作用,提升公司生产及服务能力,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审慎逐步地投入,公司决定将“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1年12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声屏障相关领域的技术标准经历了修订及重新发布等变化,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声屏障相关领域的技术标准经历了修订及重新发布等变化,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特士兴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7月1日起适用,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经公司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会影响2020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年折旧费用减少约580.55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约493.47万元。

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规定,我公司根据自身固定资产的使用现状、设计使用寿命,参照同类企业相关资产折旧年限等因素,对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根据复核结果,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拟将80#地块综合楼的折旧年限规定为40年、折旧方法规定为年限平均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1、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变更

公司目前新建的房屋建筑物80#地块综合楼的建造方式为钢筋混凝土+钢结构,与之前建筑物结构不同,设计使用寿命为50年,而公司现行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30年且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明显低于资产设计使用寿命。同时,与行业内同类上市公司的折旧政策相比,公司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现有折旧年限明显低于其他公司。

鉴于以上原因,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将80#地块综合楼的折旧年限调整为40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2、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变更

公司目前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较之过去质量及性能发生了很大变化,新建房屋建筑物80#地块综合楼为钢筋混凝土+钢结构,其主要功能为研发+办公,经济利益实现方式与公司其他房屋建筑有重大不同,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同时通过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将80#地块综合楼的折旧方法规定为年限平均法。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变更情况

3、折旧年年限、折旧方法调整后,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不变,净残值率为5%。

4、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前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根据拟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公司拟将80#地块综合楼折旧年限规定为40年,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折旧方法保持不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经公司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会影响2020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年折旧费用减少约580.55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约493.47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更加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资产或总资产的影响。

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所涉及的固定资产为2020年新增80#地块综合楼,不影响已有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2017-2019年利润总额、净资产、总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的、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的、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的变更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的、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关于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0】100Z0575号)。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0】100Z0575号)。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8日,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国际保函,商票保贴,电子商票保贴,国内快捷保理,国际即/远信用证及进口押汇额度共计不超过4.7亿元,担保方式为由刘爱森及其配偶李桂茹个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房产抵押及保证金,以及完全现金保函额度3000万元,具体情况以银行审批为准。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爱森、李桂茹、刘培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由于该议案涉及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爱森、李桂茹、刘培华按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森特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森特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四)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森特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森特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工控下属企业万宝家控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下属企业广州万宝家电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家控”)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实际出资6000万(占比60%),万宝家控实际出资4000万(占比40%)。

鉴于广州工控已经批准万宝家控与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刘爱森先生全权办理与设立合资公司相关的所有事宜,并根据合资公司设立情况适时调整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比例、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相关条款,并签署相关协议,完成合资公司工商设立的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森特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森特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等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择机另行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及《关联交易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同意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二、《关联交易制度》修订内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转股代码:191557 转股简称:森特转股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1、2016年IPO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8号文核准,森特股份于2016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1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384.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33.2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1,450.97万元。扣除与发行费用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4.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6]5097号《验资报告》。

根据《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5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为100 元/张,共计募集资金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846.3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8516)号《验资报告》。

根据《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6年IPO

单位: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6年IPO募集资金中,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426,866,435.87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未到期金额(0)元,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228,680.98)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89,602,277.99)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9,602,277.99)元,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中,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90,004,825.31)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未到期金额(0)元,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974,811.31)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01,429,986.00)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201,429,986.00)元,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2016年IPO

根据《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已注销)、南京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已注销)、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已注销)、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已注销)、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开设了专项账户。2016年12月7日,公司、兴业证券与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南京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5月16日,公司终止了与兴业证券的保荐协议,与国信证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兴业证券未完成的对森特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信证券承继。2019年5月26日,公司及国信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对《三方监管协议》重大违反的问题。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2020年1月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年IPO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IPO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IPO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6年1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792.10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会专字2016第5192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7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8,792.1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7年1月16日,公司从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投专户转出18,792.10万元,用于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额为人民币21,919.05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114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年7月24日,经公司再度核查确认,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金额应为15,665.10万元,公司已将前次置换行为多置换的6,253.95万元,利息804,955.26元退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511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相关更正公告《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补充及更正公告》已于2020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公告编号:2020-055)。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予以重新确认的议案》,确认实际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金额为15,665.1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IPO

根据公司2018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以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799.5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32.55万元。2019年5月20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5月2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696.78万元。

根据公司2019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以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83.18万元。

根据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以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602,277.99)万元。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6年IPO

报告期内,公司IPO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

附表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附表2: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