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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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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59 公司简称:广晟有色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和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尽量减少疫情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以问题为导向、以实干为标杆、以做强做优做大企业为目标,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始终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在狠抓业务经营、强化资源控制、盘活存量资产、推动科技创新、优化内部管理、降低运营风险等方面下功夫,想方设法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13亿元,同比增长134.18%,实现归母净利润2,272.13万元,同比下降65.31%。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多措并举,狠抓业务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狠抓生产经营任务。稀土业务,公司提前储备原料,精准把握市场,按照“迅速复产、全产全销”策略,实现产销量逆势增长。钨业务在经历产品价格大幅下跌情况下,公司通过盘活资产止血增效,强化综合回收利用创收增收。贸易业务方面,公司围绕“做强做实主业,做活做优商贸业务”目标,在加强风控力度的前提下,扩大基本金属贸易,上半年贸易收入达29亿元。

2.资源开发,强化资源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资源控制战略。一是加快华企公司稀土矿山扩界整合工作。华企公司所属两个离子型稀土矿山仁居稀土矿与黄畲稀土矿的扩界整合工作已顺利完成,并取得自然资源部颁发的采矿权证。稀土矿山扩界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对稀土资源的控制力,有利于为公司稀土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稳定的原料供应,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二是新丰稀土探矿证办证工作如期推进,力争早日完成稀土资源扩张及储备工作。三是红岭公司白钨矿大开发项目进展顺利,报告期内已相继推进和完成了项目用地申请、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写、采矿权出让收益申请、征山租地、公路扩建、环境评价等工作。四是石人嶂公司辉绿岩大开发项目,上半年已完成资源普查、矿山小股东股权收购等事项,为下一步开展项目立项和采矿权证办理打好基础。

3.盘活资产,快速回笼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将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低效资产钨矿企业梅子窝公司100%股权及债权公开挂牌转让,及时减亏止损,并收回历史债务,避免坏账回笼资金,有效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对公司财务状况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4.股权划转,实现广东稀土深度融合

报告期内,广晟公司将持有的广晟有色42.87%股权无偿划转至六大稀土集团之一的广东稀土集团后,公司成为广东稀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将为实现广东稀土牌照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奠定基础。未来,公司将抓住有利契机,充分结合上市公司平台优势与广东稀土集团的战略优势,推动资源整合,不断做实做强稀土产业链,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5.科技创新,助力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推进科技研发工作。一是先后实施新丰稀土“离子型稀土矿无铵浸出机理及其成套工程技术开发研究”和兴邦公司“稀土萃取废水全循环与零排放关键技术开发”项目,该项目将对公司建设南方离子型稀土高效绿色开发示范基地和提升南方稀土分离萃取工艺起到重大作用。二是组织工程技术公司现场调研,比照绿色矿山建设的4大要素,一矿一策,对红岭公司、石人嶂公司、新丰公司等矿山企业实施绿色矿山建设项目。三是通过组织长沙有色设计院与红岭公司、富远公司等企业沟通对接,持续深化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推动企业实施高质量技改。

6.加强防范,控制运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系列措施有效防控风险。一是切实提高商贸业务风险防控意识。组织所属企业特别是贸易企业认真学习风险防控等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公司督促所属企业上报每季度贸易风险情况,确保增量贸易风险可控,存量贸易风险不断减少;三是邀请期货专业人员对系统内经营、财务、风控等相关人员进行套期保值知识培训;四是加强应收款清理,制定逾期应收款清收工作方案及收款计划,强化执行,降低坏账风险。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0-03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泽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39”)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0-03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龙世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39”)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0-03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多年,为继续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执业资格: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5)是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2)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

(3)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3.业务规模

(1)2019年总收入:185,897.36万元。

(2)2019年审计业务收入:162,565.89万元。

(3)2019年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4)2019年审计公司家数:19,021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5家;截止2020年4月30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60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中审众环拟为公司2020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龚静伟(兼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罗贤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昝文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服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共计153万。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任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成立(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3.连续服务年限:10年。其中,魏淑珍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为4年,杨帆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为4年。

(二)拟变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多年,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三)前后会计师沟通情况说明

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事先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沟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委员会就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的审核,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情况,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变更理由正当;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