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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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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77 公司简称:中国电影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六号一一影视》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业务和行业的经营性信息如下:

(一)行业情况

2020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对国际国内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电影行业遭到严重冲击。1月24日起,为防控新冠疫情,国内电影院陆续停业,影片取消发行上映计划,影视项目的拍摄、制作暂停或延期,影视设备的安装和销售进度滞后。报告期内,全国电影总票房22.46亿元,仅为去年同期全国票房的7.21%。报告期内的国产影片票房为18.2亿元,占全国票房总额的81.03%;进口影片票房为4.26亿元,占全国票房总额的18.97%。观影人群总人次约6,005.77万。截至报告期末,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票房的银幕总数为67,059块注1。

(二)公司经营情况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公司董事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面对疫情带来的经营压力,公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调整经营安排,努力将疫情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1亿元,同比下降90.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亿元,同比下降173.6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总资产154.55亿元,较年初减少1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8.96亿元,较年初减少9.14%。

报告期内,公司为奋斗在电影创作一线的剧组所在地捐献防疫物资,保障电影创作生产的顺利进行;为了缓解影院压力、帮助市场恢复,公司积极组织经典影片复映,承担发行成本,助力影院复工。

虽然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全年规划实施有一定影响,但是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经济复苏进程稳步发展,公司董事会及时研判市场走势,调整生产计划和经营策略,积极推进各项经营业务,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1. 影视制片制作业务板块

(1)影视制片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出品的电影《夺冠》《唐人街探案3》《急先锋》和动画电影《直立象传说》因疫情取消了原定的上映计划,将根据市场恢复情况择日上映。在此期间,公司积极在影视项目储备方面下功夫,为市场复苏后的发展储能蓄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主导或参与出品、拟于2020年至2021年上映的电影项目注2主要有:

● 围绕脱贫攻坚奔小康主题,公司参与出品的电影《我和我的家乡》《一点就到家》拟于2020年国庆档上映,通过讲述祖国各地城乡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献礼;

● 为纪念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公司主导创作了四部影片,包括展现我国志愿军不畏牺牲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的电影《金刚川》《英雄连》,纪实电影《保家卫国一一抗美援朝纪实》和动画电影《谁是最可爱的人》,拟于2020年10月上映;

● 由张艺谋导演、公司主导出品,反映抗日战争时期地下工作者不忘初心无畏牺牲精神的电影《悬崖之上》已完成拍摄,正在后期制作中,上映时间待定;

● 反映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同舟共济、奋力抗击疫情的影片《江城子·在武汉》(暂定名)正在积极筹备中;

● 由公司主导出品,展现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的攻坚克难、英勇开拓精神的影片《无限深度》(暂定名)正在筹备开发中。

此外,公司主导或参与出品、正在创作开发中的电影项目包括《红色的起点》《英雄虎胆》《误杀2》《暗恋·橘生淮南》,与开心麻花影业合作的喜剧电影《进击的郑前》《独行月球》,与北京京剧院和大连京剧院合作的京剧电影《九江口》《红鬃烈马》等。

报告期内,未有公司出品的电视剧(网剧)项目播出。公司有序推进在制储备项目的开发和制作进程,电视剧《黑色灯塔》《若你安好便是晴天》已获得发行许可,《冲上云霄》《乔家姐妹》《光辉的起点》等项目正在开发筹备中。

(2)影视制作业务

报告期内,中影基地共计为157部影视作品提供了制作服务,其中包括《我和我的家乡》《急先锋》等119部电影作品,《大江大河2》《雪中行》等8部电视剧作品,以及30部宣传片、专题片和其他类型影视作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影基地已全面恢复正常经营。在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的基础上,中影基地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意识,增强技术实力与先进器材配备,现已与《太空2049》《北京西城故事》等多部电影、电视剧项目签订服务协议,为拍摄剧组和制作团队提供全流程制作服务。

2. 电影发行营销板块

(1)电影发行业务

报告期内,国产与进口影片上映计划因疫情进行了调整,公司发行业务收入大幅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共主导或参与发行国产影片52部,累计票房5.86亿元,占同期全国国产影片票房总额的35.19%;发行进口影片17部,累计票房2.4亿元,占同期进口影片票房总额的62.57%。其中,二季度期间全国未有影片上映。

为帮助全国影院复工,公司积极组织《中国合伙人》《狼图腾》等经典国产影片复映,通过承担发行成本、让利影院终端等方式,促进电影行业复苏、电影市场回暖。

在此期间,公司积极梳理发行业务流程,推进发行放映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稳定、高效、准确的技术水平和精益求精的技术团队,服务于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为发行业务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2)广告营销业务

报告期内,受疫情和影院停业影响,春节档广告未能如期投放,院线广告发布处于停止状态。公司及时研判供需形势,通过梳理银幕资源,转变合作模式,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在版权运营方面,公司完成《流浪地球》《最好的我们》《赤壁》等20余部影片的版权销售,以及《猛禽小队》《神奇女侠》《749局》《中国航天》等版权资源采购,使用现有IP完成200余项SKU的衍生品设计,为拓展版权增值空间做好储备。

3. 电影放映板块

为应对疫情影响,公司下属各影院、院线实施精细化运作,积极争取租金减免,最大程度降低运营成本,确保停业期间的财产、人员安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旗下控参股院线和控股影院合计覆盖全国18,499块银幕和232.59万席座位,公司银幕市场占有率为27.5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旗下影院已有近80%恢复营业。

(1)影院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对影院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估,对于部分经营困难、效益较差的影院及时启动清算程序。疫情趋于稳定后,针对市场变化情况,公司对已签约储备项目进行了重新评估,积极协商调整合作条件。报告期内,公司新开业控股影院2家,新增银幕18块,均为在第一季度开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营业控股影院合计141家,银幕1,044块。

根据国务院的防疫指导意见,公司下属各影院均设立疫情防控小组,做好影院内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清洁消毒工作,由专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制定各区域消毒清洁工作方案,对食品加工设备加大检测清理力度,为观众提供全方位的健康安全防护。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控股影院合计实现总票房4,507.07万元,占全国当期票房总额的2.2%。其中,第二季度公司控股影院处于持续停业状态,未有票房产出。

(2)电影院线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4条控股院线、3条参股院线合计新加盟影院6家,新增银幕146块;控参股院线合计实现总票房5.74亿元。

(3)电影票务业务

报告期内,虽然电影票务因疫情而暂停,但公司积极推进产品开发和系统研发,持续优化“中国电影通”手机端APP,丰富用户体验,为复工后的影院宣传、售票提供技术支持。截至报告期末,中影云票务平台接入影院9,537家,占全国电影市场总影院数的80%。

4. 影视服务板块

(1)影视器材业务

影院停业期间,影视器材的推广、销售、发运、安装、维护等工作基本停滞,项目实施进度大幅放缓。报告期内,新增投入运营的中国巨幕影厅5家,完成安装待开业3家,合计新增8家。中影巴可销售放映机近580台,较去年同期减少约70%。截至报告期末,国内正式运营的中国巨幕影厅共357家,海外正式运营的中国巨幕影厅9家,中影巴可放映机已销售约38,000套。

针对疫情后的市场变化,公司积极调整市场策略。一方面,为满足观众对于沉浸式观影体验的迫切需求,公司大力推进高格式电影系统的研发与推广,积极提升影院终端的放映品质,为观众提供极致的影音效果和更好的观影体验,以技术突破带动产业发展。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提高中影巴可放映机等产品的适用性和竞争力,通过提升渠道管理能力、提供二手放映设备改造方案等举措,积极扩展市场份额。

(2)融资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拓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已进入正式运营。公司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打造符合电影行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运营平台。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影院投资公司、影院管理公司达成合作意向,提供针对影院放映设备的融资租赁服务,重点为CINITY放映系统和电影新技术设备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与本报告同日发布的临时公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电影资金办和拓普电影数据。银幕总数为报告期内产生票房的银幕数量。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恢复营业的影院数据暂无统计来源。

(在开发、洽谈、拍摄、制作或报审中,具体影片情况以实际投产或上映情况为准。)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0-026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

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制定〈商誉减值测试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专项制定《商誉减值测试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0-027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临敏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合理,客观公允地反应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0-028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了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4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6,700万股,发行价格8.9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6,5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7,269.7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9,294.29万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6)第110ZC0501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8月3日全部到位。

截至2020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报告期末”),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68,283.23万元(其中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7,349.3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67,138.23万元(其中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入26,127.1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2016年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保障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规范管理。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0年6月,公司、中影厦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中国电影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保障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规范管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268,283.2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67,138.23万元(其中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入26,127.1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6月21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时公告《中国电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时公告《中国电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2020年6月1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时公告《中国电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中国电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截至报告期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的金额”:公司募投项目计划未就截止报告期末的投入金额作具体承诺,故本表格列示“截至期末承诺投入的金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表格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截至期末投入进度”相应调整。

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新项目中,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购买影院片前广告运营权项目的计算口径为所投资的募投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数字影院投资项目、数字放映推广应用项目的计算口径为所投资的募投项目产生的利润总额。

4.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之子项目”、“并购项目”以及前期变更募投项目的剩余资金和(部分)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入合计18,250.00万元用于新项目“补充电影制片业务资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中国电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新项目相关情况已在“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中合并列示。

5.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划,“数字放映推广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中影厦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中国电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公司、中影厦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中国电影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公司募投项目计划未就截止报告期末的投入金额作具体承诺,故本表格列示“截至期末承诺投入的金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表格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截至期末投入进度”相应调整。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新项目中,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购买影院片前广告运营权项目的计算口径为所投资的募投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数字影院投资项目、数字放映推广应用项目的计算口径为所投资的募投项目产生的利润总额。

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之子项目”、“并购项目 ”、“前期变更募投项目的剩余资金”及“(部分)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入” 合计18,250.00 万元变更为新项目“补充电影制片业务资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中国电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新项目相关情况已在 “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中合并显示。

4.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数字放映推广应用项目” 实施主体变更为中影厦门。公司、中影厦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0-029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等外部环境变化对业务经营的影响,经审慎评估,公司对收购中影巴可(北京)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巴可”)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17,410.92万元的减值准备。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的情况

中影巴可成立于2011年8月,是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影器材”)联合巴可伟视(北京)电子有限公司、巴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可中国”)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数字电影放映机等设备,开展数字电影放映机等设备的维修、维护和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咨询业务。2018年,中影器材以现金17,576.55万元受让了巴可中国所持有的中影巴可9%股权。股权交割完成后,中影器材持有中影巴可51%股权,中影巴可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出具的《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所涉及的中影巴可(北京)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估值报告》(中同华咨报字(2018)第050431号),因此次购买股权导致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为49,514.18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30日、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10日发布的临时公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中影巴可部分股权并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中影巴可部分股权并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进展公告》(2018-024)、《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中影巴可部分股权会计处理相关情况的说明公告》(2018-02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该项股权收购完成后的每年期末均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各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4,179.65万元,商誉账面余额为45,334.53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

中影巴可作为影院设备的主要提供商,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新建影院和更新影院购置放映设备。受疫情影响,全国影院自2020年1月24日至7月20日均处于停业状态,部分影院存在资金承压、经营困难的情况,导致中影巴可的销售量明显下降。同时,部分关停影院的二手设备流入市场,对于中影巴可的新放映机销售造成冲击。截至本公告日,虽然全国影院已逐步恢复营业,但影院经营状况的恢复还有一定过程,对于中影巴可业务的不利影响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鉴于上述情况,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同华对上述商誉所涉及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中影巴可(北京)电子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50958号)。根据评估报告所载,本次评估对象为中影器材并购中影巴可所形成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涉及的资产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通过对资产组的价值估算来实现对商誉价值的间接估算。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经审慎评估,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7,410.92万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公司的商誉账面价值为27,923.61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7,410.92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0年半年度合并损益,相应公司2020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17,410.92万元。

三、审议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收购中影巴可股权形成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和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合理,客观公允地反应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0-031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属于境内上市企业,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和《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收入准则之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部分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会计政策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0-030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

●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公司与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了中影华夏影视设备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厦门”),面向电影产业的发展需求,通过开展融资租赁及相关业务,为影院、影院投资公司和影视设备厂商等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根据上述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直接或间接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经测算,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在总授权额度下,被担保人和担保额度的分类对应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中影厦门、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直接或间接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预计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和授权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对象:本次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为公司下属的全资和控股影院,包括以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三)额度使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额度。若需提供超过持股比例的担保,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流程。

(四)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和业务子公司办理具体担保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制定,有利于支持公司融资租赁、影院投资和影视设备等业务的开展,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额度,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未有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