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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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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08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边新俊先生、黑永刚先生、李季鹏先生、申世保先生,因受疫情影响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陈建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不通过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10.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项议案至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10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第2项议案至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至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该等议案表决中,关联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均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数亦未计入第2项议案至第7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至第7项议案未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769,787股,经表决,同意为2,743,204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6.3580%;反对为14,026,583股,占有效表决权的83.6420%;弃权为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为2,743,20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80%;反对为14,026,583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42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常娜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赛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赛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9日

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20]第30号

致: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李大明律师、常娜娜律师出席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该等公告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会议召集人、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及地点、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2、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同时提供了视频参会系统。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签到登记册》,根据现场会议参会股东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并网络和现场投票情况的统计数据等资料,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9人,参与投票的股份数为215,372,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341%,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2人,代表股份200,41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57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27人,代表股份14,957,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63%。

2、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签到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现任人员。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了以下10项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8、《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相关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查验《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股东表决表》、《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根据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并网络和现场投票情况的统计数据,其中第2项至第7项议案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计入该等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上述议案中第1项议案、第8项议案和第9项议案均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第10项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第2项议案至第7项议案均未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履行了监督程序,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以本所经办律师逐页签字并最后一页加盖本所印章为有效文本。

天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金 山 经办律师:李大明

常娜娜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