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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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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8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人民币 1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八期产品176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 年 4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鉴于公司现金流充裕,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且保证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八期产品176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预期年化收益率:1%/3%/3.1%

产品起息日:2020 年8月14日

产品到期日:2020 年12月14日

产品金额:公司认购金额 10000万元

本金及收益兑付时间:结构性存款期满,光大银行将在收到投资收益(包括本金和收益)后将客户结构性存款本金及应得结构性存款收益兑付给客户。

投资方向: 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贵金属指数等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拟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谨慎决策。

2.公司实施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密切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严格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短期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公司与上述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73343100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8605400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2812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7441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5.05%,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7.22%,占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4%,占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短期投资本金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银行存款,所得收益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属于为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1、2020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含7.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6亿元(含 7.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七、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认购证明及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