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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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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0-03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6日至8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现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业绩持续下滑。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8,165.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83.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3.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193.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07.04%。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5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亿元,同比下降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且公司“三洋”品牌使用权于2019年10月23日到期,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近期受到行政处罚。因公司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实施立案调查。2020年7月31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6号)。

3、要约收购尚具有不确定性。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该要约收购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如下:(1)公司尚未收到格兰仕正式发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尚未生效。(2)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等有权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复等法定程序,具体审批周期存在不确定性。(3)2020年7月31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6号),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买卖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要求。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发布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2020-03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