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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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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98 公司简称:广州发展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面对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公司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大力开拓市场,进一步挖潜增效,经受住了疫情冲击,实现收入和利润双增长。

(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提质降本增效成效明显

1、电力业务

电力集团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发电量保持增长,发电利用小时数逆势同比上升并超过全省火电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认真落实年度长协电量,组织月度竞价交易,上半年属下电厂共成交市场电量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让利水平优于市场平均水平。积极开展发电权交易,上半年天然气发电公司受让电量2.7亿千瓦时,有效降低让利幅度。电力科技公司积极开拓外部市场,发挥专业优势为外部电厂提供检修维护工程。通过持续深入开展燃煤掺烧、科学安排检修计划、大力实施技术改造等措施全方位降低经营成本。公司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上半年合并口径内火力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67.50亿千瓦时,完成上网电量63.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3%和2.91%。

2、能源物流业务

能源物流集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经营量创历史同期新高。坚持“走出去”,煤炭业务大力拓展省外市场,上半年华北市场抓住机会开拓新客户群,实现跨越式发展,华东市场销量同比增长32%,省外业务规模首次超越省内;进口煤业务创历史新高,有力提升产业链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完成市场煤销售量1,417.11万吨,同比增长21.06%。继续推进油品仓储与批发贸易联动,上半年油库租赁量34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5%,租赁率达到86%。成品油批发业务稳步开展,上半年实现成品油销售量63万吨,同比增长70%,其中“四桶油”外采直供业务量不断提升。积极拓展资源渠道,优化运力、优化管理,降低产业链成本。

3、天然气业务

燃气集团积极拓展市场,供气规模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实现天然气销售量.9.1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2.72%。设立天然气贸易公司,依托广东大鹏、珠海金湾LNG接收站,积极扩大海外气源采购规模,大力拓展珠三角天然气批发业务,同时降低了气源采购成本。上半年实现批发气量3.3亿立方米,有效提升供气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建立灵活的定价机制,上半年新增居民用户3.6万户、非居民用户666户,新签非居民用户日用气量18万立方米,与华电电厂签订代输和销售合同,正式向华电电厂供气。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提升服务效率。

4、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公司加快发展步伐,通过自主建设、合作开发及并购等方式,风电、光伏项目并网装机容量达到90.4万千瓦,充电桩投产规模达到1.29万千瓦,同时已锁定多个优质风电、光伏资源项目,为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采用集中智能管理系统实现高效、精准的运维管理,提升企业管理降低成本。报告期内,合计完成发电量5.9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5.82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25.75%和25.69%。其中:风电项目完成发电量4.0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3.9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3.83%和3.68%;光伏项目完成发电量1.8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85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32.98%和131.72%。

5、能源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稳步开展信贷、结算和同业存放等业务,积极运用“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模式帮助成员单位应对疫情冲击,用金融推动产业发展,实现金融和产业的双向循环和进步。报告期内归集资金超过47亿元,累计向成员单位发放贷款19.79亿元,发放贷款余额达39亿元,日均存贷比达62%,期末存贷比达82.68%,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积极发展外部业务,获批有价证券投资(不含股票)业务资格并开展业务。

融资租赁公司扎实做好内部业务,上半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4.4亿元,为公司节约了财务费用。

(二)重点项目扎实推进

1、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天然气利用四期工程、太平能源站3个在建项目于2月25日前全面复工,明珠能源站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储气库工程首期两个储罐桩基施工已完成;配套码头工程正积极推进项目核准;配套管线工程正积极推进前期工作。天然气利用四期工程上半年建设管道65公里,石滩门站-火村调压站高压管线华电支线正式投运。珠江LNG电厂二期骨干支撑调峰电源项目核准申请已上报省能源局,积极推进开工准备工作。从化太平能源站项目已完成机组安装,正在推进设备调试及供热管网、送出系统施工。从化明珠能源站项目用地已落实。

2、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和开发。顺利完成河南兰考59MW风电项目100%股权和11MW分散式风电项目80%股权收购工作。连州西江、紫金好义、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等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项目被称为高品质新能源示范工程。积极推进一批在建、拟建项目各项工作。

3、一批能源项目积极推进。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已获得投资权,白云能源站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电荔新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投入试运行,珠江电厂污泥掺烧等项目正在积极推进。恒益电厂储能调频项目进入并网调试阶段;中电荔新储能调频项目完成土建,正在进行设备安装;珠江电厂储能调频项目完成招标,正在推进设计、物资采购等工作。

(三)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成果

全面推进技术创新,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在节能环保、清洁化、低碳化、智能化等领域组织实施145项研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核心子课题《综合能源与智能配用电系统示范工程》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并通过项目自验收评审。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推动氢能开发利用、进口燃机技术消化吸收、天然气水合物储运等技术研发,紧密对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参与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3家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家企业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累计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市级企业研发机构4个。大力推进16家企业知识产权贯标,集团总部率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科技创新成果显著,截至2020年6月底,累计拥有有效专利259项。

电力集团成立电力营销中心,开展发售电一体化集中运作模式,全面开拓综合能源服务。售电公司积极布局省外市场,上半年在广东、广西电力市场分别签约代理总合同电量41.5亿千瓦时、1,250万千瓦时,在开拓智慧用电等综合能源服务方面取得初步成效。燃气集团持续加大推广应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积极推进南沙智能制造基地和智慧燃气平台试点项目,推进智能生产、研究开发、数据平台一体化商业模式。

(四)基础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良好,未发生A类障碍及以上不安全事件,截止6月30日实现连续安全生产4,393天。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保障“双落实双到位”,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向纵深推进,建立安全风险点清单。在建项目安全管理持续加强,施工安全风险可控。

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风险防控成效显著。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内控体系和投资管理机制,加强大宗商品贸易风险管控和信用风险控制。公司持续推进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储备。多举措强化内部审计、招投标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各项管理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或“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新收入准则规定,公司在准则首次执行日将原“预收款项”重分类为“合同负债”等项目,但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期无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3)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请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44.(3)。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0-043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李光董事委托吴旭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同意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通过公司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的决议(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经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和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并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2、同意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分别签署《服务费支付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期限: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2、服务内容:管理广州国发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能投资”)及其属下关停企业、清理广能投资属下待清理企业(具体详见附件《委托管理协议》);

3、收费标准:参考上期合同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的月度平均服务费以固定价方式收取,其中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按35万元/月计算月度服务费,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按42万元/月计算月度服务费,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按3万元/月计算月度服务费。

三、《关于通过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项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同意通过)

为实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以下简称“LNG应急调峰站项目”)的自主供气和调节功能,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燃气集团”)投资建设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项目,项目总投资12.67亿元(以审批部门核准文件为准),其中自有资金约3.54亿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项目主要连接LNG应急调峰站和市内高压管网,共新(扩)建场站5座,阀室3座,新建高压管道45.78公里,达产总供气规模为28亿立方米/年。新建高压管道包括调峰站-黄阁门站、珠江LNG二期配套管线、华润横沥能源站配套管线。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2.67亿元,其中资本金占28%约3.54亿元为自有资金,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按运营期21年,年供气量约28亿立方米测算,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88%,税后投资回收期13.45年(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同时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方面也意义重大。

项目建成后可以接收多路气源,进一步提升广州市用气安全,完善优化城市高压输配管网,促进周边区域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优化大湾区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使用,促进南沙区天然气市场开发。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0-044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苑欣监事委托张灿华监事会主席、张滔监事委托陈旭东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灿华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同意通过)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通过公司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的决议(关联交易)》(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同意通过)。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企业提供管理服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业务收入,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同意公司和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并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3、同意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分别签署《服务费支付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