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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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0-11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股份”)于近日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股份”)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共同协商处理诉讼案件、寻找业绩发力点、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

“甲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419号

乙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2号

甲、乙双方均为注册于浙江省的上市公司,双方本着“共克时艰、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业务优势,建立紧密的沟通合作机制,达成本战略合作协议。

1、合作的目的

甲、乙双方均因为历史问题,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困境,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或者其他风险警示ST。双方有意达成战略合作意向,通过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和团队优势,共同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并积极寻求业务合作点,通过业务优势互补,实现双方新的业绩发力点。

2、合作的内容

(1)积极协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甲、乙双方均面临原实际控制人徐茂栋造成的对外担保或资金占用等事项,双方将积极沟通、加强合作,通过证据交换、案件交流、积极应诉,共同应对债权人,以争取历史遗留问题尽快解决。

(2)积极寻求业务合作点

1)基于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为乙方的主要业务之一,甲方亦计划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进一步优化调整组织架构,谋求金融科技及其他业务与发展方向,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未来双方将深入探讨、加强交流,谋求双方在创业投资、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业务合作。

2)基于甲方为服饰制造企业,乙方及其附属机构因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目前与其投资的100余家PE资产公司在股权及资源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和信任,乙方将积极为甲方推荐介绍该等公司,寻求甲方与该等PE资产公司达成在服饰业务如定制工装方面的业务合作。

3、合作期限

双方战略合作长期有效。

4、其他事宜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在推进每个落地协议及开展具体项目时,由甲方和/或甲方关联方与乙方和/或乙方关联方另行签署专项协议或具体执行协议,明确协议各方的具体权益和责任。

(2)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有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步森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加强双方管理层及应诉团队的沟通与协作,并将在资源共享的优势下及时处理后续相关诉讼案件,逐步消除因前期违规担保案件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步森股份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