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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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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80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回顾上半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风云变幻,全球新冠疫情的爆发成为国际“黑天鹅”事件,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市场经济环境,在流动性持续紧张,没有增量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努力维持光电显示材料等各产业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科研、创新为基石,优化产业结构,深化生产管理,以提高能力建设,增强产品盈利水平为经营指导思路,强化精细化管理,在困境中求生存,整合、聚焦光电显示主业,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进入2020年,各行各业都在经历经济下行的考验,同时还要承受疫情造成的经营损失,公司更是因债券违约,企业信用受到严重损害,经营受到影响,各业务板块只能低位运行。为了确保各产业能在逆境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当前流动性问题,通过处置闲置资产、剥离非主营业务、加大清收力度、盘活不良资产等措施,聚焦主业,努力创收,尽最大努力逐步解决公司当前困境。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7亿元,同比下降67.31%、206.24%。

(一)光电显示材料业务体系

1、硬核实力铸造匠心品质

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液晶玻璃基板制造商,依托自主研发核心生产技术,打破了国外垄断格局,促进了我国液晶玻璃基板的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公司业务覆盖了从第5代液晶玻璃基板到8.5代玻璃基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一体化的供应链,再经过多年的耕耘及发展壮大,公司经营逐年实现规模化、效益化。近年来,公司以市场应用角度为考量,坚持研发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深化发展客户合作模式,进一步夯实公司在玻璃基板领域的核心地位。报告期,公司再次荣获知识产权领域最高奖项一一中国专利金奖,这是公司继2015年荣获该奖项后再度获奖。

2、渐露峥嵘助力柔性发展

在以电子产品柔性显示为主流趋势的光电显示产业发展中,为顺应时代潮流,紧扣“中国制造 2025” 技术路线,立足于自身技术优势,公司深耕柔性化技术研发创新,独树一帜。在新材料领域中,公司横向扩展深入开发以盖板玻璃原片、曲面玻璃、耐摔玻璃、光学膜片为代表的新材料的技术研发与应用,突出产业集群化优势,为推进OLED 柔性显示领域深耕细作添砖加瓦。伴随着市场产品导向和消费者的喜好,公司聚焦5G智能手机盖板玻璃、大尺寸车载玻璃、中控显示应用、航空航天高端显示屏等,产品更新迭代,累累硕果,从“王者熊猫”、“耐摔玻璃”、防眩光玻璃(AG玻璃)再到UTG(Ultra Thin Glass)超薄柔性盖板玻璃的研发,推动了高端触控保护玻璃国产化的发展,奠定了公司OLED柔性显示领域的市场基础。随着公司OLED载板玻璃和UTG超薄柔性盖板玻璃等核心技术的逐渐成熟完善,吸引国内外知名手机厂商的进一步合作,为公司带来更多的盈利增长空间。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旭虹光电高端盖板玻璃实验室获市级政府授牌,为公司的柔性OLED载板玻璃走向市场获得了广阔发展空间,赢得了更多的社会的认可和市场认知。

3、乐见其成深化实现路径

石墨烯作为第一种宏观存在的最薄、最坚硬的二维纳米材料,加上出众的韧性、导电性及导热性,吸引了各行各业的广泛关注。无论是在传统的半导体产业、电子元器件、光伏产业、航空航天等领域,还是新能源、新材料、复合材料、生物医学等新兴领域都有它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石墨烯产业处在商业化临界点,公司重视研发成果的技术转化,充分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践行研发应与市场需求匹配原则,以科研技术成果为导向转化多领域市场终端应用产品。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北京旭碳新材生产的新型石墨烯电暖器荣获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六部门共同评估颁发的《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该获奖产品石墨烯电暖器专为北方煤改电和南方分散取暖而设计,具有低功耗,发热快,恒温舒适、安全防水、节能环保等优良特性,该产品已经多次中标省级的煤改电项目。

(二)智能制造业务体系

守正笃实稳建装备智能制造

公司的高端装备基于在光电显示设备制造领域的经验,逐渐完善在光电显示产业链、半导体装备及一般通用化设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探索中。近几年,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整合了产业链条上下游的资源体系,通过强化产业链各环节的协作效率,实现产业的蝶变升级。报告期,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公司发挥装备制造技术优势,助力抗疫,切入口罩机业务,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发挥了作用。公司的另一款产品三宝机器人活跃欧洲抗疫一线,在疫情区域进行移动巡检宣传、物品配送、医疗设备监控及流动人员管控等环节获得多方应用,为阻断病毒传播提供了高科技支撑。

(三)新能源汽车业务

汇聚动能铸就高品质发展

2020年,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一2020年)》的最后一年,公司依托国家政策红利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但受我国汽车行业需求下降,补贴进一步退坡的影响,汽车的产销量与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呈现负增长,这给公司新能源汽车板块的营收带来一定的冲击。而自开年初期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国及其他国家蔓延,各国政府出台一系列限制、隔离措施,公司新能源汽车国外销售订单也遭重挫。报告期,尽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受客观环境影响处于不利阶段,但公司始终坚持致力于建立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业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通过科技创新驱动新能源客车领域高品质发展,为市场提供成熟可靠的全套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形成了电动客车、物流车、氢燃料电池客车等核心产品体系,以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品质服务践行绿色出行。

(四)其他业务

配套协同推进增值业务

建筑安装业务并非传统的房屋建设工程业务,它从公司产业集成出发,依托以新型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服务,围绕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工业厂房、土地整理等众多领域,打造以智能、高效、环保、节能等高品质理念,助力公司增值业务发展。此外,公司电子通讯产品也一直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产业之一,为公司盈利做多元化补充。

综上,2020上半年,公司为了尽快解决债务危机,早日走出困境,本年度调整了战略规划,在公司董事会、经营层的带领下,聚焦发展主业,剥离非核心产业。目前,公司各业务板块均按计划积极推进,但受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张影响以及持续的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高端装备和建筑安装工程业务订单均大幅减少,相关业务存量项目进展缓慢,进而导致了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大幅下滑。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具体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8、收入”。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予以简化处理,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6户,孙子公司67户,1个结构化主体,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33户,主要为出售孙公司芜湖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轩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8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或文本方式于2020年8月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半年度查验、审阅及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此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郭轩、周永杰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公司目前资金周转情况,公司拟终止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投入,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89,459.42万元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8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5日以电话、文本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此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8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8.5代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89,459.42万元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22号文《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4,928,457股新股。截至2016年8月11日止,公司已实际发行股份1,104,928,457股发行价格为6.29元/股,共计募集6,949,999,994.53元。上述款项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金额为6,921,999,994.53元已由广州证券于2016年8月11日缴存至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5007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决策程序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公司目前资金周转情况,公司拟终止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投入。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0年8月,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695,000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324,519.70万元,该项目两条后端线已建成达产,目前生产经营平稳正常,产品实现满产满销,但由于受到公司债务危机等因素影响,后续资金投入计划无法实现,故决定予以终止。项目最终结算后,若后续发生其他支出,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第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督促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保障补流募集资金及早归还的议案》,由于公司目前出现流动性困难,为避免因抽调流动资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公司无法于2019年12月6日按时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0,000万元。截至2020年8月28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拟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说明

为了避免因抽调资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维持项目的平稳运转,避免增加公司的融资成本,公司拟将上述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89,459.42万元以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本次将上述拟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划转过程中,前期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项目终止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拟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助力。尤其在公司资金链紧张的现状下,这部分资金的投入更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的结果,有利于公司在当前情况下的平稳过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在此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此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8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4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

B股股东应在2020年9月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17: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传 真: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9月11日9:00-11:00,13: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电话: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联系人:王青飞 张莹莹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13”,投票简称为“东旭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