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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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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9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部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聚酯化纤产业链带来较强的冲击,产品价格下降,市场行情低迷。尽管国内疫情逐步控制,市场需求及物流不断恢复,下游纺织企业开工率逐步提升,然而海外疫情扩大蔓延及防控效果不确定性大,纺织服装出口显著受拖累,涤纶长丝需求短期将继续承压。聚酯化纤的原料端之一PTA受油价暴跌及终端需求下滑、新增产能投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PTA市场面临走弱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经营总基调,统筹协调积极排除环境因素干扰,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推进产业一体化发展战略,在保持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快全产业链布局,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8,515.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3.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2.08%。公司总体经营稳定,在疫情、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诸多不利因素冲击与影响下,涤纶长丝业务凭借高端差异化生产和产品品质优势,保持着相对较强的竞争力;PTA业务受到阶段性不利影响,随着未来240万吨PTA二期投产,将有助于改善公司PTA业务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合并范围新增三级子公司连云港冠虹贸易有限公司、江苏虹威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缪汉根

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96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在盛虹万丽酒店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98)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99)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97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27日在盛虹万丽酒店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监事冯琴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他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99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9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2019〕296号)《关于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不超过30.00亿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公司于 2019年9月30日成功发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19盛虹G1,代码:114578)”(以下简称“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发行期限3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4亿元。

2019年9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中的炼油装置建设。发行日当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99,400.00万元已全部到达盛虹炼化并入账。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105.21万元。本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791.7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503.6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58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二)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55号)《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5,810,6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4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10,031,685.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793,240.13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67,594.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2,238,444.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07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358,223.84万元,扣除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人民币166.76万元后为358,057.09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已全部到达盛虹炼化并入账。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754.7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人民币166.7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754.7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人民币166.7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325,469.14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盛虹炼化对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盛虹炼化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盛虹炼化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盛虹炼化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盛虹炼化共有9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如下:

(1)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附表一:

2019年9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炼油装置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103.64万元,系该项目预算与实际支付数的差异,项目实际支付金额超出项目预算金额103.64万元,资金来源为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9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1.58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附表一:

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人民币166.76万元,及银行手续费支出扣除为开设募集资金存款账户内转划入后的净额2,146.42元。

[注2]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325,469.14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目前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完工。本公司计划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