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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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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03 公司简称:新奥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涉及。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面对新冠疫情和经济情况的变化,公司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复工复产,积极利用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减少疫情的影响,同时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与优化,加快数字化系统与产品的研发,优化企业经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46,247,614.8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7,562,378.2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74%。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采取了如下措施,推动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的实现:

1、整合内部资源,致力于成为创新型的清洁能源上下游一体化领先企业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致力于全产业链布局

国内天然气行业处于高速发展和快速变革期,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抓住油气体制改革发展契机,响应国家支持优质企业登陆国内资本市场的政策导向,公司积极推进与新奥能源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新奥股份致力于天然气上游优质资源的获取,优势在于上游资源与技术;新奥能源主要从事投资及建设、经营及管理燃气管道基础设施、车船用加气站及泛能站、销售与分销管道燃气、液化天然气及其他多品类能源、能源贸易等下游业务,优势在于下游客户资源。通过本次重组,公司将致力于全产业链布局,上游进一步获取优质资源,下游进一步提升天然气分销能力和综合能源服务能力,增加上下游的协同合作,资源在整个板块内部更高效流动。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取得商务部门的批复,完成本次交易的所有审批流程。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

(2)持续加大天然气上游核心技术研发,增强天然气获取能力

沁水新奥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2020年半年度实现产量6,806.21万方。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催化气化和加氢气化示范装置长周期技改正在实施,一方面催化气化已经完成重点工段的工艺数据核算,并对工艺路线升级规划,另一方面加氢气化完成安全验收试车,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整体安全生产验收;同时,主体设备已陆续到货并开始安装。该项目预计下半年完成优化调试,实现系统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随着对两项核心煤气化技术工艺参数的不断优化和调整,为未来公司通过煤制气技术和工程建设合作获取国内天然气资源奠定了基础。

2、能源工程积极求变创新,保持业务稳定增长

(1)外部市场开发卓有成效:新地工程作为公司能源工程业务的承接者,持续践行变革创新,划分京津冀、安徽、东北、两湖等区域,有针对性的加强区域市场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市场开发力度,市场信息和渠道明显增多;加大沟通、协同力度,持续发挥设计牵引EPC市场开发优势,上半年实现外部市场签约持续增长,支撑业务稳步发展。

(2)积极克服疫情、汛期等影响,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新奥舟山接收站(二期)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储罐区管廊施工完成95%。舟山管线项目作为《浙江省“十三五”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规划》的重点气源项目,管道供气规模达112×108Nm3/a,该项目已完成管线焊接、试压全部工作,目前已经成功通气,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多个项目受雨季汛期的影响,公司通过调整工序、协同资源、加班赶工等方式,确保各项目进度可控。

(3)持续进行技术研发与创新:报告期内,新地工程获得专利受理13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和实用新型专利10项;获得一种SOFC发电系统原料气处理装置及方法等专利授权23项;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开发项目完成科技部项目预申报工作。完成天然气现场制氢技术开发项目打通整个流程,完成60%负荷下、累计120h运行试验;耐硫甲烷合成技术开发项目完成达旗试验装置橇块设计优化及橇内设备、管道安装,完成开车文件编制。持续的技术研发与创新使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

3、能源化工和煤炭业务强化管理,创新技术,打造智慧运营能力

(1)强化管理:新能能源以精细化管理为重要基础,核心紧抓装置“安、稳、长、满、优”。 2020年上半年甲醇产量67.83万吨,其中:60万吨/年甲醇装置的甲醇产量为32.53万吨,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甲醇主装置满负荷运行,甲醇产量35.30万吨。新能矿业科学组织生产、持续优化工序、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装备,实现安全稳定运营,保持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特级矿井,煤炭入洗率保持在55%以上。新能矿业下属王家塔煤矿因发生井下外委施工单位机电运输事故自2019年11月9日开始停产整顿,于2020年于2月15日恢复生产,并于2月16日开始外销产品。受本次安全事故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王家塔煤矿产量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公司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安全宣传及风险防范活动,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2)创新技术:新能能源通过内外部生态协同,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优化整改,增加市场竞争优势。报告期内,新能能源申报技术专利22项,获得新型负压抽引装置等授权专利49件,公司通过新技术、新工艺以及设备、材料的更新实施,缓解了水系统污水处理的压力,满足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的最新环保指标要求。新能能源为确保催化剂回收后保持活性,提高煤催化技术经济性,针对催化剂溶液的特性,研发了催化剂溶液脱硅系统,该系统的正式使用将使得整个催化剂溶液净化系统连续稳定运行。 自主技术示范项目,如加氢气化、催化气化、粉浆气化,正在优化改造,完善工艺包,持续推进项目进展。

(3)打造智慧运营能力:在智慧生产方面,新能能源二期合成装置变换、净化、合成及精馏工段先进控制(APC)系统投用测试,通过控制最佳合成塔入口氢碳比,稳定生产操作和减少关键被动变量的波动,提高甲醇产量和收率0.5%,减少有效气的损失,提高甲醇产量,减少热再生塔、甲醇水分离塔、精馏工段蒸汽消耗1.5%,减轻操作人员劳动强度。这些装置通过先进控制实施,使各单元工艺参数平稳性提高幅度均在20%以上;实施变换合成 APC精甲醇年增产3438.8t,可提高经济效益约为558.1万元,实施精馏APC甲醇收率可提高0.67%,蒸汽消耗下降每年可节省10.5万元,总体可提高经济收益568.6万元/年。目前正在开展二期气化装置的APC项目实施。在智慧运营方面,利用现有的硬件设备,搭建了公司级信息数据中心,连接了NC系统、智慧物流、生产指挥系统、访客系统等多个系统数据,开展了订单式数据推送服务试点,为公司提供快速的经营分析数据。

4、沉淀运营经验,打造新型智慧决策平台

公司结合多年行业运营经验,持续开展智能建造、智能运营业务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产品,促进公司业务高效运转。目前,公司在市场类数字产品、智能安全产品、运营管理类产品、协同设计、项目管理等数字平台方面得阶段性成果。智慧化成果的运用可以让公司及时精准的洞察行业与客户信息,促进工厂降本增效,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项目协作效率、安全运营水平,提高盈利能力,为企业的智能化、数字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自主打造关键数字产品,沉淀行业智慧,联合行业资源打造智能建造与智能工厂运营的数字产品体系,助力煤制气一体化服务能力打造和输出。

5、加强安全和环保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无小事”、“环保保生产”的安全和环保管理思路,安全方面,从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出发,全面识别和评估直接影响生产运营的风险,实现风险超前管控、组织责任明确、安全文化自驱,开放性地应用新思路、新技术、数字化手段保证过程受控,实现“低风险生产运营”;环保方面,持续提升环保管理要求,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环保设备设施的稳定运行效率和技术革新力度,确保各类水、气、渣的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积极探索节能减排降耗,实现环保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6、控制债务规模,降本创值,支撑业务发展

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稳健的财务政策及措施,通过控制债务规模,调整长短期债务结构,缓解流动性压力;通过开展金融创值工作,使利息收入增加的同时降低了财务费用,较好地支持了公司的发展。

报告期内,在融资管理方面,公司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通过降低银行借款利率,提前偿还高息贷款,有效的控制了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增加中长期授信储备及融资额度,优化调整融资结构,缓解流动性压力。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公司积极申报“政策性金融绿色通道”专项资金,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10家子公司申请获得政府部门的贴息资金,合计金额5.80亿元人民币,另有多家子公司申请获得复工复产贷款,合计金额4.95亿元人民币,公司借助疫情期间政府政策红利,降低财务费用。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并提升公司资金收益,同时,公司积极尝试多种金融工具解决应收账款问题,内部提升现金流管理。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6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反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新增反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结合公司担保业务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5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暂不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并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反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龙冉”)按持股比例向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能源”)提供限额4,2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涪陵能源提供的反担保金额总计为4,2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属于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 本次反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重庆龙冉因LNG项目建设及运营的需要拟于2020年向银行申请30,000万元融资,由其控股股东涪陵能源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有重庆龙冉14%的股权比例为涪陵能源提供限额4,2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涪陵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鹤凤大道19号品鉴硅谷园10幢

法定代表人:何福俊

注册资本:101,309.44万元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水电、火电、热电等电源开发销售及送出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区域性直供电网投资建设管理;煤资源、煤化工等相关产业投资及管理;供水、供热项目投资建设及管理;铜铝产业及其深加工投资建设运营;石化、燃气产业投资建设及管理;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建设管理;与上述产业相关的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建筑安装;园林景观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非许可经营的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61,876.2万元,总负债为89,173.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05%,净资产为172,703.14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4,511.16万元,营业收入为19,775.8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294,289.2万元,总负债为113,275.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49%,净资产为181,013.55万元,2020年1-6月,净利润为8,269.82万元,营业收入为15,382.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兴政路白涛化工园区管委会二楼

法定代表人:彭卫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生产技术研发;天然气应用技术研发。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1,977.46万元,总负债为2,373.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82%,净资产为9,603.84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40.48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20,291.84万元,总负债为10,687.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67%,净资产为9,603.87万元,2020年1-6月,净利润为0元,营业收入为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范围及担保方式

重庆龙冉因建设LNG项目计划申请银行贷款总额30,000万元,由涪陵能源向贷款银行提供30,000万元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按照对重庆龙冉14%的持股比例为涪陵能源提供反担保。如重庆龙冉公司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导致涪陵能源向债权人贷款银行履行担保代偿义务,则涪陵能源立即通知本公司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反担保责任,在涪陵能源向债权人贷款银行履行担保义务后,本公司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反担保义务。

本公司向涪陵能源提供反担保的范围,包括涪陵能源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担保义务所应支付的对应股权比例所应承担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支付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二)担保期限

反担保协议期限与涪陵能源向债权人贷款银行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反担保协议自重庆龙冉向债权人贷款银行履行完毕借款合同约定的所有债务之日自行解除。

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符合商业运作的市场规律,有利于参股公司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9.92亿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担保总额0.79亿元,其余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含新合并范围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5.43亿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担保余额0.79亿元,其余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含新合并范围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81.6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12.72%。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第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现将2020年半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5号)批准,公司以985,785,04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称“本次配股”),配股价格为9.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515,004.20元,扣除本次配股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3,684,570.7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8,830,433.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8]第00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配股募集资金2,241,283,259.99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4,726,738.31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5,120,994.10元。

已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情况如下:

注:已付配股发行费用总额未包含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配股发行费用2,058,570.7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2018年2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吨稳定轻烃”的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能源”),新能能源为本次募集资金存储设立了两个专项存储账户。2018年2月12日,公司、新能能源、国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新能能源、国信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447.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临2018-024号公告),该部分资金是截止2018年2月12日新能能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临2018-057号公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行性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总额不超过2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300.00万元,该部分资金已于2018年10月26日全部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超过6个月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司临2018-106号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0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一煤炭》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的披露要求,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有关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经营情况

注:混煤、洗精煤、贸易煤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

贸易煤不含按净额法确认收入部分的经营数据。

二、主要化工产品经营情况

注:自产精甲醇和贸易甲醇的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

贸易甲醇不含按净额法确认收入部分的经营数据。

三、主要化工产品原材料价格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披露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阶段性生产经营概况之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