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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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0-048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8日、8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联系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未取得书面反馈意见。

●2020年8月28日,公司对外披露了《西水股份西水股份关于拟对子公司天安财险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28日、8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2020年8月28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了《西水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西水股份关于拟对子公司天安财险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文件。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除上述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2020年8月28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了《西水股份关于拟对子公司天安财险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子公司天安财险已于 2020年7月17日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接管。从接管之日起,天安财险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组承担。因此,公司不再对天安财险具有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预计公司将于三季度开始不再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经初步推算,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相比,预计公司三季度末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将增加约 18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亏损将减少约 170 亿元。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目前,该项核算方法变更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