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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0-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0一058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的告知函,获悉铁牛集团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784破11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情况

铁牛集团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 0784破11号),因申请人铁牛集团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账面资产数额小于负债数额,应认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是铁牛集团资产多元化且具有核心价值。通过预重整阶段工作,申请人也已具备一定的重整基础。综上,申请人具备破产原因,同时具有重整价值,且有可能通过重整使企业恢复经营,故申请人的重整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1、受理申请人铁牛集团的重整申请。

2、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铁牛集团管理人。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有关方对铁牛集团的破产重整工作仅为初步安排,公司尚未知具体的计划和方案,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及时向铁牛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切实维护好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铁牛集团共持有本公司786,250,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8%,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质押的股份为647,849,058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82.40%,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为786,250,375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铁牛集团破产后续处置有可能会引起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

3、本公司与铁牛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铁牛集团进入破产程序暂时不会影响到本公司生产经营。

三、其他提示

1、经查询,原定2020年9月3日至9月4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铁牛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800 万股股票事项已在淘宝网上显示中止。上述拍卖事项详见本公司2020年8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2、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