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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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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0-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ST江泉 编号:临2020-024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33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封闭式结构性存款、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8天、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020年9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农仁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300万元向兴业银行、平安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地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80112422】封闭式结构性存款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9月2日

产品成立日:2020年9月2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9月30日

产品金额:15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2.85%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2)产品名称:平安银行【TGG20015931】对公结构性存款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9月2日

产品成立日:2020年9月3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3日

产品金额:9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3%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3)产品名称:平安银行【TGG20015929】对公结构性存款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9月2日

产品成立日:2020年9月3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3日

产品金额:900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3%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的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挂钩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公司本次购买的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与欧元/美元中间即期汇率表现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财务部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之一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166),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之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001),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6.97%,本次购买理财金额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11.45%,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13.79%,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适度地购买理财产品,可以降低财务成本,能够充分控制风险,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等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投向银行发行的风险较低、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业务。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