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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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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0-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823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及中金公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将于2020年9月7日(T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20.55元/股(不含120.5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0.55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36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0.5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6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0年9月2日(T-3日)14:56:17.140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0.5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6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0年9月2日(T-3日)14:56:17.140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239,6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2,393,430万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9.6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0年9月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9月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119.6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止2020年9月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5.83倍。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①76.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②67.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③101.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④90.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截至2020年9月2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1)数据来源Wind资讯。因Vieworks(100120.KS)、Rayence(228850.KS)在Wind资讯中无2019年财务数据,Trixell、江苏康众尚未上市,因此未将前述四家公司纳入对比范畴;

(2)万睿视(VREX.O)的相关财务指标已由财务年度数据调整为会计年度数据进行计算;

(3)数据截至 2020 年 9 月 2 日(T-3 日)(GMT+8);

(4)可比公司的市值、归母净利润、股票收盘价以人民币计量,汇率换算价为2020年9月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8376元;

(5)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6)2019年EPS=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20年9月2日(T-3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119.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01.7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同时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77,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19.60元/股和1,82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17,6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049.60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98,622.40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期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中金公司奕瑞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7、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8、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9、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0、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及其作出的承诺实施跟投的;

(5)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6)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1、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2、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年9月9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佣金。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5、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6、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7、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0年8月28日(T-6日)刊登在上交所(www.sse.com.cn)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8、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及中金公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创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金公司奕瑞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奕瑞科技专项资管计划”)组成。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9.6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0年9月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9月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20.55元/股(不含120.5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0.55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36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0.5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6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0年9月2日(T-3日)14:56:17.140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0.5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6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0年9月2日(T-3日)14:56:17.140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239,6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2,393,430万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73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864,075股,约占发行总数量的10.2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865,925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依据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119.60元/股,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1.77亿元,在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发行数量的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本次发行确定的最终跟投比例为3%,即54.6万股,不足初始跟投股数91万股。

5、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期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海通创投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奕瑞科技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8、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年9月9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0、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1、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0年9月4日(T-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823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奕瑞科技”,扩位简称为“奕瑞科技股份”,股票代码为68830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301。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9月2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9.60元/股,且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76.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7.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01.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90.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82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9%,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2,547,826 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27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864,075股,占发行总量的10.24%。

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则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11,694,925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59%;网上发行数量为4,641,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41%。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9月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119.60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787301”,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已开通科创板投资权限的证券账户且于2020年9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日均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4,500股。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0年9月7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0年9月9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凡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0年9月3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0年9月9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在2020年9月9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5、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6、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17,6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049.60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98,622.40万元。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8月28日(T-6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0年9月2日(T-3日)的9:30-15:00。截至2020年9月2日(T-3日)下午15:00,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收到40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50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对应的申报数量为2,459,380万股,报价区间为1.51元/股-195.72元/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投资者核查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对投资者进行了核查,有20家投资者管理的48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的核查材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联席主承销商资格审查。

联席主承销商同时对投资者关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禁止参与配售情况进行了核查,有5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43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7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91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参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和“无效报价2”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39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316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报价区间为1.51元/股-195.72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393,43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序号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申购,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

其中,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20.55元/股(不含120.5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0.55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36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0.5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6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0年9月2日(T-3日)14:56:17.140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0.5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6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0年9月2日(T-3日)14:56:17.140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从后到前剔除1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239,6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2,393,430万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31家,配售对象为5,542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2,153,83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988.95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如下:

(三)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9.6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76.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7.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01.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90.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86.77亿元,最近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归母净利润为8,525.06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54,611.12万元,满足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119.60元/股,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24家投资者管理的112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19.60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45,67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07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430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108,160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发行规模的1,946.77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止2020年9月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5.83倍。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1)数据来源Wind资讯。因Vieworks(100120.KS)、Rayence(228850.KS)在Wind资讯中无2019年财务数据,Trixell、江苏康众尚未上市,因此未将前述四家公司纳入对比范畴;

(2)万睿视(VREX.O)的相关财务指标已由财务年度数据调整为会计年度数据进行计算;

(3)数据截至 2020 年 9 月 2 日(T-3 日)(GMT+8);

(4)可比公司的市值、归母净利润、股票收盘价以人民币计量,汇率换算价为2020年9月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8376元;

(5)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6)2019年EPS=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20年9月2日(T-3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119.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01.7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同时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82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9%,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2,547,826股 。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27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864,075股,占发行总量的10.24%。

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则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11,694,925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59%;网上发行数量为4,641,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41%。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9.60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17,6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049.60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98,622.40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9月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0年9月7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0年9月8日(T+1日)在《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单个投资者管理多个配售产品的,将分别为不同配售对象进行配号。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海通创投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奕瑞科技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三、战略配售情况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投;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奕瑞科技专项资管计划。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0年9月4日(T-1日)公告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之专项核查报告》及《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获配结果

2020年9月3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9.60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21.77亿元。

依据《业务指引》,本次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海通创投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7,0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546,000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9月11日(T+4日)之前,依据海通创投缴款原路径退回。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代表奕瑞科技专项资管计划,足额缴纳了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对应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人民币15,843万元。发行价格确定后,奕瑞科技专项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数1,318,075股。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9月11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奕瑞科技专项资管计划缴款原路径退回。

奕瑞科技专项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将按照参与该计划的认购比例获得对应的资管计划份额。共57人参与奕瑞科技专项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是否为发行人董监高、缴款金额、认购比例等情况如下:

注 1:奕瑞科技专项资管计划总缴款金额为15,843万元,其中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上限(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15,843万元。

注 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根据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三)战配回拨

依据2020年8月28日(T-6日)公告的《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1,864,07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24%,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865,925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四)限售期安排

海通创投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奕瑞科技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5,430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为2,108,16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9月7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19.60元/股;申购数量应为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

2、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多次提交申购记录的,以其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4、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网下投资者在2020年9月7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2020年8月28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20年9月9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0年9月9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报价时申报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0年9月9日(T+2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0年9月9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总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总金额=发行价格×(1+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初步配售数量。

上述投资者缴纳的总金额应当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3、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

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

4、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一业务资料一银行账户信息”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88301,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88301”,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5、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20年9月11日(T+4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上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2020年9月9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配售对象,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下取整确定新股认购数量:

向下取整计算的新股认购数量少于中签获配数量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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