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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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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3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9月6日在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科技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3.1 审议通过《年产3.0万吨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2 审议通过《年产4.0万吨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

三、备查文件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4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9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9月6日在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科技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怀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三、备查文件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章程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并根据上述内容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变更事宜。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类型和注册资本变更相关情况

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后:硅烷偶联剂、高分子材料辅助材料、工业盐、消毒剂、一般化学品的制造、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四氯化硅、三氯氢硅、白炭黑、次氯酸钠制造、销售;硅材料、高分子材料、符合材料、绝热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300.00万股,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9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3,2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人民币24,900万股变更为人民币33,200万股。

3、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中外合资、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修订前后,公司章程对比内容如下: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建设项目名称

(1)年产3.0万吨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2)年产4.0万吨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

● 投资金额

(1)年产3.0万吨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2)年产4.0万吨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一、投资概述

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和年产4.0万吨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建设项目概述

(一)年产3.0万吨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2、项目内容:拟建设硫氰基、酰氧基、双氨基、单硫基、环氧基等特种硅烷产线,形成年产3万吨特种硅烷生产能力。

3、投资进度:预计 2022 年底达到设计产能。

4、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解决。

5、项目收益: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1.5亿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13亿元,年均净利润约1.8亿元。

(二)年产4.0万吨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年产4.0万吨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

2、项目内容:拟建设2万t/a气相白炭黑合成系统和2万t/a高温硅橡胶生产装置,形成年产4万吨硅基新材料生产能力。

3、投资进度:预计 2022 年底达到设计产能 。

4、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解决。

5、项目收益: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3.2亿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8亿元,年均净利润约1亿元。

三、投资建设项目必要性

(一)年产3.0万吨特种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产业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明显提升。

2016年国务院在《“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5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并在更广领域形成大批跨界融合的新增长点,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要进一步优化,形成全球产业发展新高地。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是特种硅烷偶联剂中的双氨基硅烷、酰氧基硅烷、硫基硅烷、硫氰基硅烷以及甲基氯丙基二甲氧基硅烷等。

特种硅烷偶联剂广泛应用于聚合物加工、橡胶高分子材料、涂料等对有机无机要求较高的行业,具有用量少、作用显著、改善加工条件等作用,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

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中间体产品产能优势,完善的安全环保处理能力、产业链优势,新建下游产品线,拓展中间体发展空间,产品附加值,促进生产保质保量生产,提高公司竞争力,将中间体产品向下游延伸,从而生产各类特种有机硅新材料,完善公司产业链,将公司打造成为硅烷偶联剂及其它特种硅基新材料行业领导者,成为全球首屈一指的硅基新材料领军企业。

(二)年产4.0万吨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链项目

2016年国务院在《“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5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并在更广领域形成大批跨界融合的新增长点,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要进一步优化,形成全球产业发展新高地。目前全球环保形势越来越严峻,利用自建三氯氢硅产品向下游延伸,以三氯氢硅和四氯化硅为原料合成纳米二氧化硅,然后利用自产的纳米二氧化硅合成高温硅橡胶。利用白炭黑合成过程产生的盐酸通过解析产生氯化氢回用作为三氯氢硅生产的原料,从而形成绿色循环产业链。

四、投资建设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投资新建项目后续能够成功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硅烷偶联剂品种结构和绿色循环产业链的战略布局,进一步缓解公司产能压力,扩大公司收入和利润规模。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 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导致相关财务风险的增加。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汇,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总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严格执行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规定,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公司财务部跟踪远期结售汇合约涉及的相关市场因素,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以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项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六、备查文件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月 8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 9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 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3,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4,834,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8,034,401.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0,305,598.27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 2020 年8 月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37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 2020年8月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之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后续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 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此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5366 股票简称:宏柏新材 编号:2020-009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 万元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或“公司”)于 2020年9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银行保本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3日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科技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3日

至2020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2020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江西省乐平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3: 3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科技园办公楼,电话:0798-6885888。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捷;联系电话:0798-6885888;传真号码:0798-6887999;

电子邮箱:hpxc@hungpai.com;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通知,获悉其近期进行部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质押回购交易后质押比例分别为62.34%、80.2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控制融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20-026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培今先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因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沈培今先生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5日10时至2020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公开拍卖沈培今先生所持有的33,083,300股公司股票。根据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查询到本次拍卖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张寿春、吕健豪,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沈培今持有的新亚制程(证券代码002388)股票33,083,300股”,以上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沈培今先生持有公司33,083,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7%。竞买人张寿春、吕健豪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所拍卖股份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后,沈培今先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竞买人一张寿春持股数量为2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4.72%;竞买人二吕健豪持股数量为9,28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84%。

由于本次被拍卖的股份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特定股份,故受让方需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相关减持限制性规定。

三、其他有关说明

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竞买人张寿春、吕健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沈培今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沈培今先生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及非交易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