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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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8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0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秦庆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9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0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潘玉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7日

● 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0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缴出资企业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能投资公司”)实缴出资,由青岛金能投资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实缴出资。

● 出资金额:公司对青岛金能投资公司以现金方式分期实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青岛金能投资公司对金能化学分期实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实缴出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涉及金额较大,如外部融资未获得审批或额度不足,可能对本次出资构成影响。

一、实缴注册资本概述

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青岛金能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已由人民币4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0亿元,金能化学注册资本已由人民币4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80亿元,截至目前新增注册资本尚未实缴。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及下属公司的章程规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青岛金能投资公司以现金方式分期实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等,具体分期实缴出资金额及手续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并办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能投资公司在公司对其进行实缴出资后,拟向其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分期实缴出资,分期实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具体分期实缴出资金额及手续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并办理,出资款将根据金能化学资金实际需要注入。青岛金能投资公司本次向金能化学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对青岛金能投资公司的出资款项。

二、实缴注册资本对象情况

本次出资完成后,青岛金能投资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仍为青岛金能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能投资公司、金能化学已于2020年3月31日取得由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如下:

(一)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QYFU85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办公楼一楼103室

5、法定代表人:秦庆平

6、注册资本:壹佰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8日

8、营业期限:2018年03月08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构成:金能科技100%持股。

(二)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1、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原青岛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R1PR2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103室

5、法定代表人:秦庆平

6、注册资本:捌拾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9日

8、营业期限:2018年03月09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化工、节能环保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化工检测服务,质量监测,仪器、机械设备租赁和销售(除特种设备),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高分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构成:青岛金能投资公司100%持股。

三、本次实缴注册资本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分期实缴出资是鉴于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及市场布局,有利于推动青岛新项目的建设进度,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增厚业绩,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实缴出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实缴出资资金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如外部融资未获得审批或额度不足,可能对本次增资构成影响。

3、本次增资可能面临着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公司已充分认识到该事项所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1

债券代码:113454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3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齐河县工业园区西路一号办公楼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3日

至2020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23日上午 9:00前。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王忠霞、陈丽君

电话号码: 0534-2159288

传真号码: 0534-2159000;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2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伊国勇先生、单曰新先生、王忠霞女士、刘红伟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746,000股,1,432,500股,1,221,000股,1,217,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58%,0.212%,0.181%,0.18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建文先生、谷文彬先生、刘吉芹女士、曹勇先生、范安林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487,000股,1,365,000股,993,000股,595,276.21股,278,223.68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20%,0.202%,0.147%,0.088%,0.041%,其中谷文彬通过其配偶张海霞持有公司股份,曹勇、范安林通过君创百基(齐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监事袁静之配偶郜绪武通过天一和(齐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37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公司10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923,80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285%。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实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单曰新、王忠霞、刘红伟、伊国勇、刘吉芹、曹勇、范安林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建文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股东张海霞、郜绪武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配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配偶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3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3月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2020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7)。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6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3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二)2020年9月4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141,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回购最高价格13.9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45元/股,回购均价10.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504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2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及理由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秦庆平先生于2020年2月14日因误操作买入公司2,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敏感期内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号)。上述行为发生后,秦庆平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上述买入股票,且在该股票卖出后,将所获收益上缴公司。

除上述主体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其他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公司344,074,200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于2020年5月1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详见《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2、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能转债”于2020年4月20日进入转股期,截止2020年6月30日,共有28,000元“金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440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75,941,895股,详见《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7,141,951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如公司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