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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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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8月14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效东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64,257,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27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16,506,3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77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7,751,4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9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8,913,8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9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43,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7,569,9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779%。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杨效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4,257,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9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杨效东先生累积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杨效东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李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4,257,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9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李阳先生累积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李阳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张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4,257,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9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烜先生累积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张烜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褚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4,257,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9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褚旭先生累积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褚旭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万洪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4,257,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9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万洪春先生累积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万洪春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季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4,257,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9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季向东先生累积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季向东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选举冯根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4,257,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9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冯根福先生累积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冯根福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张天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4,257,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9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天西先生累积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张天西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贺大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64,257,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9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贺大林先生累积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贺大林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选举强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64,257,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9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强力先生累积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强力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梁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64,257,7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9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梁红女士累积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梁红女士选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四、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莉、秦洁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7日15:00以网络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选举杨效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选举华仁药业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同意聘任杨效东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刘千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聘任初晓君女士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吴聪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舒文、卜国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以上高管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期三年。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聘任林玉英女士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监察等相关事宜;经审核,同意聘任王永昌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均为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奖励基金的议案》

为建立公司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在持续推行全员绩效管理和子公司、事业部(职能中心)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公司拟依据2020年净利润增长情况,对公司管理团队、中高层管理人员、先进个人、科技创新人员、降低成本及增加利润突出贡献者、生产能手、销售状元等给予奖励。

(一)奖励基金计提办法

(二)奖励基金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杨效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效东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北大学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至今,历任深圳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华龙证券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裁,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总经理,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瑞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西安曲江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仁药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

杨效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效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千先生:1969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至今,历任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致远软件总裁特别助理、助理总裁;南京中脉科技副总裁。现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截至目前,刘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初晓君女士:1966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历任公司品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华仁药业执行总裁。

初晓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60,000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初晓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聪女士: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3年至今,历任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岛融汇通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华仁药业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吴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聪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聪女士的通讯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2-58070788

传真:0532-58070286

电子邮箱:huaren@qdhuaren.com

卜国修先生:1980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上海交大昂立设计创意园执行主任,上海帝林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帝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帝林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重庆诺达致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火星探索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佳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华仁药业副总裁、上海轩登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卜国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卜国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舒文先生: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日照化工厂科员、设备科科长、车间主任,山东洁晶集团总工办主任,山东长富洁晶药业有限公司设备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山东洁晶药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华仁药业副总裁。

截至目前,舒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舒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林玉英女士,1968年11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公司会计、销售费用主管,审计部部长助理、审计经理,现任华仁药业审计监察部总监。

王永昌先生,1986年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现任华仁药业证券事务代表。王永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王永昌先生的通讯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2-58070788

传真:0532-58070286

电子邮箱:huaren@qdhuaren.com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9月7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网络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与副主席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强力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职务,梁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副主席职务,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为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奖励基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20年奖励基金是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能够更好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体现权、责、利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文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文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文萍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文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王文萍女士原定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聘任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期限届满。截至本公告日,王文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80,000股,离职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对所持股份进行管理,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财务总监,在聘任财务总监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暂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