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0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如山”)、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如山”)合计持有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193,8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其中浙江如山持有公司股份4,50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杭州如山持有公司股份4,692,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
●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如山、杭州如山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届满,浙江如山累计大宗交易减持5,03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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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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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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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6月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94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8,503,48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83,576,400股。前表中股票数量均为权益分派后的股数。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