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9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第二十七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2020年9月11日(含该日)至2020年9月17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二十七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符合人社部规定的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本公司将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10%;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开办本基金申购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的,则具体费率优惠措施及业务规则以代销机构为准。

注:2014年9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14年9月5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具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如下: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天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180天少于365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65天少于730天的投资人收取0.2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转换业务

5.1开通转换业务基金明细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渠道上开放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与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包括: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中证500ETF联接A、嘉实信用债券A/C、嘉实货币A/B、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增长混合、嘉实价值成长混合、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

5.2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低申购费用基金向高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高申购费用基金向低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补差。

2、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0申购费用基金向非0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非0申购费用基金申购费用收取申购补差费;非0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3、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模式)

(1)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2)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 =MAX(0,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金额=转出基金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注:嘉实信用债券、嘉实货币、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薪金宝货币有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入、定投)限制;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暂停申购(含转入)业务;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为定期开放,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5.3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③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④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⑤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由本基金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转换份额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

(6)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本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部分转出申请的情况下,对未确认的转换申请将不予顺延。

(7)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除非基金合同约定的封闭期或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c)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d)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e)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f)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g)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转入申请的措施;

(h)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在开放期间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转出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转出款项: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出申请或延缓支付转出款项;

(c)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d)开放期内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e)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转出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转出申请的措施;

(f)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6.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各代销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6.3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对冲的投资策略的执行情况

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0年6月19日进入第二十七个封闭期,截至2020年9月4日,本基金持有股票资产103,919,633.74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70.76%;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对冲的空头合约市值97,718,64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6.54%。

本基金最新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失情况等)、股指期货投资的特定风险,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圣济堂 公告编号:2020-062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赤天化大厦22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丁林洪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范其勇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董事许良军、李晓春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先正红、高级管理人员车碧禄、吴焕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为累积投票制。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超、孙继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证券简称:圣济堂 证券代码:600227 编号:2020-063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8日分别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0年9月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阳关大道28号赤天化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临时召集人丁林洪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丁林洪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周俊生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聘任丁林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丁林洪先生提名,聘任先正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丁林洪先生提名,聘任高敏红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先正红女士、田勇先生、车碧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焕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高管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已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人员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丁林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高敏红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先正红女士、田勇先生、车碧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先正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吴焕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秘书提名,聘任钟佩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根据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和规范治理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丁林洪先生

委 员:杨扬女士、刘健先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石玉城先生

委 员:王朴先生、周俊生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朴先生

委 员:石玉城先生、高敏红女士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健先生

委 员:雷晋先生、石玉城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九日

附件:

简历

丁林洪:男,法籍,1965年出生,毕业于法国巴黎大学。1996年至2016年任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贵州省广东商会会长;2014年11月至今任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至今任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月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8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俊生: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2月出生,工学学士,美国协和大学MBA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贵州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2012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先正红:女,197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贵州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省国资委政策研究和法规处副处长(挂职),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8月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高敏红:女,汉族,1971年10月出生,毕业于贵阳金筑大学文秘专业,大专学历。曾任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田勇:男,土家族,1965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贵州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赤天化集团公司工会主席。

车碧禄:男,仡佬族,196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师,1991年参加工作,曾任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部长、财务负责人,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贵州天福化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资产财务部经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12月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焕:男,汉族,198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4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深航尊鹏投资有限公司,任主管会计,2016年7月至今就职于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监察审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2018年2月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钟佩君:女,1990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2012年至2017年任广州市高丰纺织品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职务,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在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事务工作,2019年11月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圣济堂 编号:2020-064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9月8日,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一次会议在贵阳市阳关大道28号赤天化大厦2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8日分别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张立先生召集。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九月九日

附件:

简历

张立:男,汉族,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1999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东方希望集团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农业分子公司总经理,呼伦贝尔东能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集团监察审计部、投资法务部部长,煤化工事业部、东能化工、万盛煤化工总裁兼总经理,集团公司总部贸易总经理。2019年8月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0年2月至今任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总经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滁州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5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广发银行滁州分行。

(一)广发银行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8年07月08日

法定代表人:尹兆君

注册资本(万元):1,968,719.6272

主营业务:银行业及相关金融服务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328亿元,资产净额2,096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63亿元,净利润126亿元(以上数据来自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二)广发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广发银行(经办行:广发银行滁州分行),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公司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35,162.88万元,本次认购银行理财产品2,500万元,占比为7.11%。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公司认购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金额:万元

八、备查文件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20-053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