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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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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0-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4号楼501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0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6)。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至2020年9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7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4号楼5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外部非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8月27日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3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南靖惠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凯庭、吴文江及吴臻玮。

议案2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方式登记,参见附件3

4、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4号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金苗

(2)电话号码:0592-7702685

(3)传真号码:0592-5701337

(4)电子邮箱:stock@intretech.com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

6、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9 月 0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5

2、投票简称:盈趣投票

3、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盈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提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 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8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88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转股代码:191547 转股简称:索发转股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索发转债”赎回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0年9月15日

● 赎回价格:100.45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9月16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索发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索发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45元/张,可能与“索发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 如投资者持有的“索发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 2020年9月8日,“索发转债”价格收于141.34元/张,高于面值41.34%;2020年9月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4.90元/股,“索发转债”转股价为10.52元/股,公司股价较“索发转债”转股价溢价41.63%。近期“索发转债”价格出现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索发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21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索发转债(113547)”(以下简称“索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52元/股)的130%(即13.68元/股),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索发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索发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索发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21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索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52元/股)的130%(即13.68元/股),已满足“索发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0年9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索发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45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19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票面利率为0.50%;

计息天数:2019年10月24日至2020年9月16日(算头不算尾)共328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 B×i×t÷365=100×0.50%×328÷365=0.45元(四舍五入);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5=100.45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0.45元/张(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36元/张(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45元/张(税前),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本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索发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索发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20年9月16日)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索发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9月16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索发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0年9月15日收市前(含当日),“索发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10.52元/股,转为公司股票。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9月16日)起,“索发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赎回价格100.45元/张赎回全部未转股的“索发转债”并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派发赎回款。本次赎回完成后,“索发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45元/张,可能与“索发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索发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如果投资者在2020年9月15日收市时仍持有“索发转债”,可能会面临损失。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020年9月8日,“索发转债”价格收于141.34元/张,高于面值41.34%;2020年9月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4.90元/股,“索发转债”转股价为10.52元/股,公司股价较“索发转债”转股价溢价41.63%。近期“索发转债”价格出现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索发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2148011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0-089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转股代码:191547 转股简称:索发转股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及嘉峪关预焙阳极、临邑工贸为索通齐力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嘉峪关预焙阳极、临邑工贸共同为索通齐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简称“嘉峪关预焙阳极”)、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简称“临邑工贸”)分别于2020年9月7日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简称“债权人”)签订了《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简称“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索通齐力”)在该行开展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63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117号

3.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4.经营范围:炭素材料生产、销售;炭素材料生产技术研发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金额:2亿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三年止;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三年止;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三年止;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以及基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2020年9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579,465.66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3.2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9,465.66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5.49%。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097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和独立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知晓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华佳彩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享有的华佳彩股东权益比例为92.05%,为支持华佳彩发展,由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华佳彩其他股东福建省海丝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资华佳彩的目的主要系缓解华佳彩资金压力,推进华佳彩高新技术面板项目平稳发展,进而推动福建省“增芯强屏”战略的实施。福建省海丝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对此次担保事项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鉴于公司持有华佳彩的股权比例较高,本次华佳彩申请的银行借款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公司为华佳彩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09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孙辰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科立视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向科立视提供财务资助并收取资金占用费,有利于科立视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100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视”)的发展,满足科立视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其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并按5.5%/年的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

2020年9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鉴于科立视为公司与公司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相关方金丰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亚太”)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且由于金丰亚太不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科立视提供财务资助,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华映百慕大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二、被资助方科立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4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开发区儒江西路12号

法定代表人:胡建容

注册资本:39,708.70万美元

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的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平板玻璃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衡器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未列明的应用电视设备及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未列明的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其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其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建材批发;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国际贸易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服务;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服务;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科立视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科立视96.65%股权,金丰亚太持有科立视3.35%股权。

公司股东华映百慕大持有金丰亚太4.75%股权,华映百慕大之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志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Chih Sheng Investment(BVI)Co.,Ltd.持有Chih Sheng Holding Co.,Ltd.100%股权,Chih Sheng Holding Co.,Ltd.持有金丰亚太46.51%股权。

科立视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立视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人: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资助对象: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用途: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资助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资金占用费:5.5%/年

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可提前偿还(以最终签定的借款合同日期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科立视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率参考公司2019年度平均资金成本及市场水平确定,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五、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科立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科立视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科立视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按照公司2019年度平均资金成本及市场水平确定,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科立视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向科立视提供财务资助并收取资金占用费,有利于科立视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099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彩”)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华佳彩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进出口押汇/代付、信用证等贸易融资项下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银行融资业务)。公司拟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20,000万元,存单(或保证金)质押担保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一年,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0年9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中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俊

注册资金:9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6月3日

经营范围:从事薄膜晶体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与零部件、电子器件、计算机及其零部件、外围设备的制造生产、研发、设计、进出口销售、维修及售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和相关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与货物代理。

华佳彩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840,000万元,在华佳彩的出资比例为93.33%,享有的股东权益比例为92.05%,福建省海丝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在华佳彩的出资比例为6.67%,享有的股东权益比例为7.95%。

华佳彩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查询,华佳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华佳彩的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存单(或保证金)质押担保及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一年。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将在上述范围内以银行核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华佳彩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享有的华佳彩股东权益比例为92.05%,为支持华佳彩发展,由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华佳彩其他股东福建省海丝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资华佳彩的目的主要系缓解华佳彩资金压力,推进华佳彩高新技术面板项目平稳发展,进而推动福建省“增芯强屏”战略的实施。福建省海丝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对此次担保事项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鉴于公司持有华佳彩的股权比例较高,本次华佳彩申请的银行借款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公司为华佳彩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审批通过的担保(含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334,5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8.59%,正在履行中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6,311.67万元,累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0%。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10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提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特别提示:

提案2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9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9月22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喆

(2)电话:0591-67052590

(3)传真:0591-67052061

(4)电子邮箱:gw@cpttg.com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7号)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99号)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0-100号)

特此公告

附: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授权委托书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6

2、投票简称:华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