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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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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9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浦发广场E座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司文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司文培、储西让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沃恩科(北京)核物理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本次交易总价预计为21,586.45万元(含评估值为249,974,970.00元的上海游族大厦7、8、9层不动产价值),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9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9月9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浦发广场E座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天沃恩科(北京)核物理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本次交易总价预计为21,586.45万元(含评估值为249,974,970.00元的上海游族大厦7、8、9层不动产价值),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9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宋国宁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3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提前收到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文件,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将履行必要的审计、评估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运行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盘活闲置资产,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本次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海燕、黄雄、石桂峰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将以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运行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盘活闲置资产,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本次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司文培、储西让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海燕、孙剑非、石桂峰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天沃恩科(北京)核物理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本次交易总价预计为21,567.9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准。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情况

为了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运行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盘活闲置资产,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沃科技”)拟将全资子公司天沃恩科(北京)核物理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恩科”)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机电”或“受让方”)出售。本次交易总价预计为21,567.90万元(含评估值为249,974,970.00元的上海游族大厦7、8、9层不动产价值),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关联董事司文培、储西让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太平洋机电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沃恩科100%股权,本次交易总价预计为21,567.9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太平洋机电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043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峻

注册资本: 170,414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上海市凯旋路554号

经营范围:纺织机械,纺织器材,服装机械,机电产品,环保设备,计算机工程,办公自动化,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纺织原料,服装服饰,设备租赁,外经贸委批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在纺织机械、纺织器材和机电设备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管理,会务服务,礼仪服务,展览展示及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电气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电气57.17%的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太平洋机电为上海电气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太平洋机电为公司关联方。经查询,太平洋机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 称:天沃恩科(北京)核物理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5127496X5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八家郊野公园管理用房一1层101室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长波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核物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深海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投资管理;出租商业用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酒店管理;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影视策划;市场调查;餐饮管理;应用软件服务;销售工艺品、日用品、机械设备;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注:2020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以公司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宜山路717号的上海游族大厦7层、8层、9层不动产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评估值249,974,970.00元对天沃恩科进行增资,拟新增注册资本24,997.50万元。本次增资前,天沃恩科的认缴资本为10,007万元,实缴资本为1,2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沃恩科的认缴资本将由10,007万元增加至35,004.50万元,实缴资本将由1,200万元增加至26,197.5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天沃恩科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关于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0-090)。

2、主要财务数据

天沃恩科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审计情况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前披露相关《审计报告》。

4、评估情况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前披露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尚需经过国资备案程序,最终的评估结果以经国资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为交易评估的基准日,根据初步评估值,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预计为21,567.90万元(含评估值为249,974,970.00元的上海游族大厦7、8、9层不动产价值),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1、双方同意并确认,转让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受让方转让公司100%的股权(包括附属于该等股权的其他所有权益),并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双方一致同意,以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为交易评估的基准日,对天沃恩科进行评估,按照经国资备案确认的评估值和持股比例为依据予以转让。

3、双方一致同意并约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受让方购买目标股权需要向转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1,567.90万元(目前为预计转让价,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准),由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40%,在国资备案确认评估值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0%,在相关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

4、税务

双方应各自承担其因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税务责任。

5、生效及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存在与关联人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将积极配合太平洋机电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使公司资产配置更趋合理,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2020年9月5日已公告的公司拟将子公司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98%股权和子公司新疆和丰张化机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65%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的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太平洋机电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将履行必要的审计、评估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运行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盘活闲置资产,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本次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将以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资产运行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盘活闲置资产,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本次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司文培、储西让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83)。

2020年9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发来的《关于增加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新增《关于转让子公司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子公司6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经核查,截至2020年9月9日, 上海电气持有公司股份132,458,81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公司131,290,074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合计取得公司30.34%股权的表决权。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7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3、《关于转让子公司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4、《关于转让子公司6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5、《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9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9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5日、2020年9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37号B103-104天沃科技证券法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37号B103-104天沃科技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200061

联系人:龚小刚、闵雨琦

电话:021-60736849

传真:021-60736953

特此通知。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14:00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委托书的提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监事蔡思维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公司监事蔡思维女士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0288%)。截至2020年7月16日,蔡思维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过半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16,000股,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公司近日收到蔡思维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蔡思维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减持5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93%,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总股本304,000,000股保持不变。

2.公司股东蔡思维女士本次计划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87,500股,目前已减持58,800股,截至本公告日, 剩余可减持股份28,700股。

3.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已履行完毕的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蔡思维女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以上承诺蔡思维女士已严格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履行中的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蔡思维女士承诺在本人任职或相关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以上承诺蔡思维女士严格履行中,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股东蔡思维女士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蔡思维女士减持股份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之行为;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数量超过拟减持数量的一半,未超过拟减持数量,本次股份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三)蔡思维女士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蔡思维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于8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切实保障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8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上述议案时,议案 2 需逐项表决。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设置如下: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无累积投票提案。议案2需逐项表决。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证券投资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528203。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传真号码:0757-81868063。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0年9日14日(星期一)14:10~14:25进行签到,14:25进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人:杨燕芳、王云霞,联系电话:0757-81868066,邮箱地址:XS300599@126.com。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1、投票代码:“350599”;

2、投票简称:“雄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本人/本公司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

注: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具体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终局裁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涉及的仲裁金额为15,256.02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案件所涉及的贷款本金、利息已体现在公司财务报表范围内,违约金、仲裁费也将按规定计提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因此,本次仲裁未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风险提示:短期内,公司偿还各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在较大困难。若公司未能在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妥善解决债务违约问题,则公司质押的资产将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于流动性紧张,未能按期偿还各家银行的贷款本息,公司在各家银行的贷款本金余额14.10亿元已全部逾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向泉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泉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项仲裁申请。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临2020-047号)。

近期,泉州仲裁委员会审理了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金融贷款纠纷一案。2020年9月9日,公司收到泉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0】泉仲晋字587号),裁决结果如下:

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林天福、林锦治

(1)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偿还《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共计人民币15,199.17万元,并支付自2020年8月1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计结息方式计算为准)。

(2)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如未在裁决确定的时间内向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申请人有权对位于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阳光村山紫阳555号4、5、6号车间及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的抵押物予以折价或变卖、拍卖,折价或变卖、拍卖所得款项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有优先受偿权。

(3)被申请人林天福、林锦治对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仲裁费人民币56.85万元由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林天福、林锦治连带承担。鉴于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已向本委预交全部仲裁费56.85万元,故三被申请人在履行本裁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时应将所承担的仲裁费56.85万元一并支付给申请人。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本次仲裁案件所涉及的贷款本金已体现在公司财务报表范围内,利息、罚息和复利合计369.17万元,自2020年8月1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仲裁费56.85万元也将按规定计提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因此,本次仲裁未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短期内,公司偿还各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在较大困难。若公司未能在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妥善解决债务违约问题,则公司质押的资产将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执行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仲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0-065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6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405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33465.3147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帘子布发展公司”)为缓解流动资金紧张局面,拟在中信银行平顶山龙源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本公司拟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33465.3147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担保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5亿元

住所:叶县龚店乡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沙河三路南

法定代表人:仵晓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丝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6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93.85%的股份,故帘子布发展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帘子布发展公司资产总额180507万元、负债总额107956万元、净资产72551万元、净利润3286万元、资产负债率59.81%(经审计);截止2020年6月30日帘子布发展公司资产总额192773万元、负债总额118970万元、净资产73803万元、净利润1253万元、资产负债率61.72%(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帘子布发展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决定为本次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133465.3147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337047万元的39.6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7015.3147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337047万元的28.7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