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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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公告

2020-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80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35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回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发行人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维通信非公开发行项目反馈意见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发行人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维通信非公开发行项目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提交修订后的回复说明文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