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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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惠隆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0-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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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每个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每个封闭期为39个月。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39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39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交易申请,也不上市交易。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