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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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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2020-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6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由7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唐杰雄先生、唐杰邦先生、高军民先生、易曼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由7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程华女士、王国祥先生、程宗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对法国百炼集团控股权收购,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公司独立董事工作量也随之增加。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6万元(税前)/人/年调整为8.4万元(税前)/人/年。不在公司担任日常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薪酬,薪酬标准仍按照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独立董事安林女士、魏剑鸿先生、范琦女士、董事唐杰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杰雄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导致本议案的表决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90万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790万股。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文灿转债”自2019年12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7月28日,“文灿转债”转股数量为11,600,225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42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可转债转股以及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购股款进行了核验:截至2020年7月28日,公司注册资本由220,000,000元变更为239,500,22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20,000,000股变更为239,500,225股。鉴于此,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239,500,225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9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完成,截至2020年7月28日,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39,500,22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0,000,000元增加至239,500,225元,此外,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配置财务总监。基于前述情况,公司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2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审计需要,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将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更换202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A1。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7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张新华先生、曾德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换202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更换202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8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9月26日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唐杰雄先生、唐杰邦先生、高军民先生、易曼丽女士4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程华女士、王国祥先生、程宗利先生3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9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一)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提名张新华先生、曾德友先生2人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3日

附件: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唐杰雄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8年起担任广东文灿压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国百炼集团董事会主席,佛山市盛德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文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铸造协会副会长,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第八届理事会荣誉理事长,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名誉会长,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唐杰邦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8年起任职于广东文灿压铸有限公司,曾任广东文灿压铸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佛山市盛德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佛山市南海宏龙工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高军民先生,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3年加入广东文灿压铸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压铸车间主任、制造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和参与多项省市科技项目申报,作为编制组成员参与行业标准《压铸机能耗检测方法》的编制工作,为1项国家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易曼丽女士,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2007年至2013年任马勒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第二事业部供应商质量经理,2013年起曾担任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国百炼集团董事,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

程华女士,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业务监管部高级会计师,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财务官,中国一一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总监副局长,现任职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王国祥先生,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1997年起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曾任第七届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常务副秘书长、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压铸分会一届分会专家顾问、上海市压铸技术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工程师、上海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艺术成形与材料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

程宗利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律师。2000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任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兼任第十一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佛山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佛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员、佛山市法学会会员。

3、股东代表监事

张新华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14年任职于广东文灿压铸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技术部总监。

曾德友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技术员、课长,重庆戴卡捷力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技术部总监。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9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90万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790万股。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文灿转债”自2019年12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7月28日,“文灿转债”转股数量为11,600,225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42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可转债转股以及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购股款进行了核验:截至2020年7月28日,公司注册资本由220,000,000元变更为239,500,22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20,000,000股变更为239,500,225股。鉴于此,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239,500,225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9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完成,截至2020年7月28日,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39,500,22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0,000,000元增加至239,500,225元,此外,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配置财务总监。基于前述情况,公司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9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202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审计需要,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将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收入43.75亿元,净资产4.65亿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会计师张飞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1998年加入安永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0年的执业经验,以及负责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多年。精通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美国会计准则,熟悉资本市场披露规定和内控规范审计的实务操作,专长于企业重组和协助企业上市的业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张飞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拟第二签字会计师黄瑜雯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加入安永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近10年执业经验,曾负责多家大型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及各种类型行业公司的审计和咨询等工作,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业务范围涉及制造业、消费品、贸易等广泛行业。黄瑜雯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孟冬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自1996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已具有逾 23年的从业经验。曾担任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上市审计经验,客户涉及航空、港口、汽车、微电子、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50万元,合计人民币71.5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安永华明2020年度审计报酬等具体事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团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友好协商,拟不再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事项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以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更换202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更换202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改聘事宜事先通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的安永华明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更换202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对《关于更换202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获全票通过。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1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A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9日

至2020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2020年9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唐杰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杰雄先生、唐杰维先生、唐杰操先生、佛山市盛德智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电话:0757-85121488。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241

联系人:张璟 联系电话:0757-85121488

邮箱:securities@wencan.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