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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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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0-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以本公告列明的公证机关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纸质表决票的时间为准或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纸面表决时间在2020年10月28日17:00以后的为无效表决,短信方式表决时间在2020年10月25日17:00以后的为无效表决)

3、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01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吕婧

联系电话:400-888-5558,010-88009300

传真:010-85252282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短信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短信投票形式的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回复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短信平台。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说明》(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10月19日,即该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部分规定的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或代理人,下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部分之“(三)授权方式”之“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公告规定的短信方式授权基金管理人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以前(以本公告列明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纸质表决票的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

收件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01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吕婧

联系电话:400-888-5558,010-88009300

传真:010-85252282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短信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投票,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短信,持有人可根据征集投票短信的要求回复短信表明表决意见,回复时间自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17:00为止(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投票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

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投票。因电信运营商原因导致持有人无法获取短信进行投票,请投资者采用纸质方式进行投票。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短信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方式授权的,授权形式及程序应符合本公告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方式授权仅限授权给基金管理人。

1、纸面方式授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短信方式授权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授权短信,持有人可根据征集授权短信的要求回复短信表明授权意见,回复时间自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17:00为止(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短信授权仅支持授权给基金管理人模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授权。因电信运营商原因导致持有人无法获取短信进行授权,请投资者采用纸质方式进行授权。

3、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授权和短信方式有效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有效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无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但存在有效短信方式授权的,以有效短信方式的授权为准;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以短信方式进行多次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短信方式进行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4)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5)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 、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份额级别内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短信方式表决的,表决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纸面表决时间在2020年10月28日17:00以后的为无效表决,短信方式表决时间在2020年10月25日17:00以后的为无效表决。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表决和短信方式有效表决的,以有效的纸面表决为准。

(3)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4)如果同一基金份额以短信方式进行多次表决的,以时间在最后的表决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不足一份的基金份额不具有表决权。本次议案按特别决议处理,须经出席会议的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教姣

联系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

网址:www.dcfund.com.cn

2、监督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郭明

3、公证机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7层

联系人:陆晓冬

电话:010-65543888-8066

邮政编码:100027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联系电话:021-31358695

联系人:陆奇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

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将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事项。具体方案请见附件四:《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等):

基金账户号:

表决事项: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签章栏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签字栏

单位公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说明:

1、请就表决内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

2、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17:00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或代理人,下同)的表决意见为准。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等: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章(受托人为自然人则签字/受托人为机构则盖公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等):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附件四:

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声明

1、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须经参加大会的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方案要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在通过《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具体规定详见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金财产清算

(1)《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自持有人大会决议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应当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分别计算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与互联网金融B份额各自的应计分配比例,并据此由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与互联网金融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法律方面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规定,终止《基金合同》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时,表明该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了此次通讯会议,会议有效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特别决议,在会议有效召开前提下,经参加大会的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后,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方面

为了保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顺利召开,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工作小组,筹备、执行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宜。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投资者进行了充分沟通,保证持有人大会可以顺利召开。

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被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在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设计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沟通,认真听取相关意见,拟定议案前综合考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终止的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

2、流动性风险及预备措施

在本次基金份持有人大会公告发布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通过《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在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前,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本基金仍将在基金合同决议生效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进入财产清算程序。届时,所有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因此即使是在待分配财产为零的情形下,也不会出现基金资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风险。

五、停复牌及暂停申购、赎回申请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披露日当日(即2020年9月25日)暂停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二级市场交易全天。

本基金将于计票日当日暂停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二级市场交易全天。若本次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则本基金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将不再复牌,本基金管理人将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终止上市交易;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本次议案未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未通过,则本基金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复牌事宜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若本次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本基金将终止运作并进入基金清算程序。自进入清算程序起,本基金将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不再恢复。

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事项并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础份额简称: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互联金融,基金代码502036;A类份额简称: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网金A,基金代码:502037;B类份额简称: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网金B,基金代码:502038)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人利益,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互联网金融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互联金融、网金A与网金B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5558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0-064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

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活动,互动交流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6:55。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云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王秀婷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8日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10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20年9月27日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转股代码:191535 转股简称:大业转股

关于公司当选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骨架材料

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董事长窦勇先生

当选为理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26日,在全国橡胶骨架材料市场及技术轮胎暨2020年度橡胶骨架材料专业委员会会员大会上,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当选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骨架材料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董事长窦勇先生当选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骨架材料专业委员会新一届理事会理事长。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9月28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9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0-094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44次工作会议对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7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以下简称“招赢通”)协商一致,自2020年9月2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招赢通开展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参与本次费率优惠的基金范围是招赢通平台销售的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全部公募基金产品。

二、活动时间

该费率优惠活动自2020年9月28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招赢通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投资人通过招赢通办理上述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均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或费率补差)0.1折优惠,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赢通平台官网

网址:https://fi.cmbchina.com

客服电话:95555

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jhxfund.com

客服电话:400-868-0666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招赢通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股份变动已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0-006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股份变动已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文食品”)于 2020 年 9 月 25日收到杨林先生所提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杨林先生将直接持有的23,664,960股股份的50%(即11,832,480股)过户至佘欢女士名下,过户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中登公司已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本次股份变动系离婚财产分割导致,过户股份均为有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分割过户手续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关于上述股份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林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为11,832,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为公司的第八大股东;佘欢女士持有的公司股票为11,832,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与杨林先生并列成为公司的第八大股东。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8日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0-048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1号)(以下简称“批复”),该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事项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7日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招赢通平台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