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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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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0-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51,2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及期限: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2020年9月28日-2020年11月27日)、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2020年9月28日-2020年12月25日)、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五个月结构性存款(2020年9月28日-2021年3月26日)、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339期(2020年9月29日-2020年12月27日)、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445期(2020年9月29日-2021年3月28日)、“汇利丰”2020 年第 6193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2020年9月29日-2020年12月25日)、“汇利丰”2020 年第 6192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2020年9月29日-2021年4月9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9月26日公告。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8月29日《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产品的基本情况

4、内部控制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按照批准并授权的额度组织实施。

(2)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国电南瑞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3)公司及子公司在操作时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将进行认真评估,选择风险较低产品,把控总体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签署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2)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签署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3)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签署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五个月结构性存款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4)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分别签署了《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5)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分别签署了《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6)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7)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8)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南瑞联研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签署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五个月结构性存款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9)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南瑞联研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签署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五个月结构性存款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如下:

2、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1)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五个月结构性存款:通过投资保本存款与伦敦黄金市场远期黄金价格对冲期权组合。

(2)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339期、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445期: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3)“汇利丰”2020年第619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汇利丰”2020年第619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3、其他说明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是选择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其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本次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4、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选择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其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投资风险小,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系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股票代码分别为600036、601998、60128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为人民币25.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5.63%(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9,800,096,872.18元,公司资产负债率44.97%)。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本次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在现金管理产品存续期间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时处置收益与公允价值的差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选择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其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可能受到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各种风险的影响,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

国电南瑞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32亿元(含25.3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10亿元期限不超过2个月、8亿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7.32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9月26日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目前存续现金管理产品总金额为25.12亿元,其中10亿元期限不超过2个月、8亿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7.12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额度。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2020-046 债券代码:163577 债券简称:20南瑞0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0-07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车轼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股东正与相关方就相关合作事宜进行深入沟通、洽谈协商,相关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基于上述事实并根据事项进展,同意控股股东将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期限延期至2020年11月30日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车轼先生、赵玉山先生、于深基先生、车志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0-07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5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定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善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事项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于善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0-07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名下有部分实体资产正在对外出售处置,但由于存在查封冻结情形,资产变现与处置尚需时间,其能否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承诺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及形成原因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统计核查,截至2020年6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36,986.66万元,产生上述资金占用的主要原因如下:

2019年,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以及由之前事项引发滋生的一系列问题,为快速解决上市公司存在的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已采取借款方式筹集资金8.24亿元直接用于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同时利用归还资金后的时间窗口加快出售旗下资产以彻底解决上市公司所有问题。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亦将个人的现金、股票和房产等资产用于向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配合公司竭尽全力解决资金问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国家政策与行业环境等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在出售资产上进展缓慢,又赶上春节前突发疫情,相关资产受让意向方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如期出售资产。另外,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内控意识薄弱,没有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审核审批,导致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在收到控股股东相关银行进账单、归还凭证等证明材料后,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全部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利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公司控股股东已全部归还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并全额支付利息。后经公司自查发现,上述归还资金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借款方式获得,并由上市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至2020年3月下旬因控股股东未能如期出售资产无法按期归还前述借款,债权人履行手续执行了公司8.24亿元的担保责任,故公司控股股东出现资金占用。上述8.24亿元在被执行前已计入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被执行后计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公告编号:2020-046)等公告。

二、控股股东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020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上述资金可正常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无权利瑕疵。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降至106,986.66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截至2020年9月29日,除收到上述控股股东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外,公司暂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已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06,986.66万元。

三、承诺延期履行的后续安排

原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于2020年9月30日前,拟全力通过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尽快继续归还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延期履行承诺原因:经与公司控股股东沟通,在筹措资金过程中,控股股东正在全力采取资产处置、股权合作、对外借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目前其就上述事项正在与相关意向方沟通洽谈。此外控股股东名下有部分实体资产正在对外出售处置,但由于存在查封冻结情形,资产变现与处置尚需时间,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与多方进行沟通洽谈。鉴于控股股股东正与相关方就相关合作事宜进行沟通、洽谈协商,相关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基于上述事实并根据事项进展,控股股东申请将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期限延期至2020年11月30日前。

后续安排: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继续通过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尽快继续归还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也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剩余占用资金、解决问题。

四、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方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公司对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的情况深表歉意,特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0-07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的议案》等议案,决定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至2020-073)。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0年10月9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10月9日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朱开星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加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

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债券代码:143039债券简称:17北方1

债券代码:14333 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股票代码:6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0-03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董事会于2020年9月22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天骄)由于长期未进行技术设备升级,产品性能和质量落后于市场水平,生产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连年下滑,企业发展前景不佳,已无法达到公司投资预期。结合稀土贮氢材料市场情况,因对中山天骄进行技术设备升级改造成本较高,投资回收期较长,继续投资经营的必要性不足,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及产品结构,管控投资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中山天骄全部71.5%股权,实现投资退出。

公司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方亚事)就转让中山天骄股权所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396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在持续经营假设、公开市场假设的前提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中山天骄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17.40万元,评估价值为3153.38万元,评估增值1335.98万元,增值率为73.51%。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和公司所持中山天骄股权比例,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以不低于2254.67万元(3153.38万元×71.5%)的价格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山天骄全部股权,实现投资退出。中山天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因产品性能不佳,中山天骄2020年以来逐步停止生产,后续产品订单将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加工生产。

公司转让中山天骄全部股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中山天骄股权转让进场交易、价格谈判、签订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老旧厂房拆除及相关生产线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稀土)老202、203厂房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厂房内生产线设备等腐蚀老化严重,工艺已属淘汰落后工艺,已无法维修改造利用。为确保生产安全顺行,甘肃稀土拟拆除老202、203厂房并对相关生产线资产予以报废处置。

截至2020年5月31日,甘肃稀土上述厂房及相关构建筑物资产共11项,资产原值14,206,520.43元,资产净值2,709,266.96元;厂房内设备数量共464项,资产原值14,354,311.93元,资产净值3,950,343.09元;上述厂房及厂房内生产线涉及资产原值合计28,560,832.36元,资产净值合计6,659,610.05元。

经公司设备工程部等相关部门现场勘查,上述情况属实,符合资产报废条件。公司拟同意甘肃稀土拆除上述老旧厂房并对厂房内基础设施、生产线及其设备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甘肃稀土本次拆除厂房及报废处置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资产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天彩)因长期亏损,流动资金不足,尚有部分供应商账款未能支付,为尽快获取流动资金偿还供应商账款,降低法律风险,包钢天彩拟在完成资产评估后,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出售其闲置的LED封装项目生产设备偿还债务,或者协商后以其闲置的LED封装项目生产设备直接清偿供应商债务。根据经审计的包钢天彩财务报表,本次拟处置的LED封装项目生产设备账面原值3841.77万元,已提折旧1316.08万元,账面净值2525.69万元。包钢天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包钢天彩本次资产处置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其注册资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其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赵殿清、李金玲、杨占峰、邢立广、赵德贵、张日辉、王占成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 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制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制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9日

债券代码:143039债券简称:17北方1

债券代码:14333 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股票代码:6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2020一04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9月22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老旧厂房拆除及相关生产线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其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制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9月29日

债券代码:143039债券简称:17北方1

债券代码:14333 债券简称:17北方2

债券代码:16323 债券简称:2北方1

股票代码:6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 2020一04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拟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其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财务公司)拟将其未分配利润中的3亿元转增其注册资本,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参与转增,其中公司持股比例8%,本次转增额为2400万元。

●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包钢财务公司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将其未分配利润中的3亿元转增为其注册资本,能够进一步提升其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公司包钢财务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其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拟将其未分配利润中的3亿元转增为其注册资本,包钢财务公司各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参与转增。公司持有包钢财务公司8%股权,本次拟转增额为2400万元。

本次转增完成后,包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亿元增至16亿元,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的出资额将由1.04亿元增至1.28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持股比例仍为8%。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国龙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83号810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本次转增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关联关系:包钢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60%股权,且公司关联自然人在包钢财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三)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包钢财务公司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将其未分配利润中的3亿元转增为其注册资本,能够进一步提升其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股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其注册资本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殿清、李金玲、杨占峰、邢立广、赵德贵、张日辉、王占成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包钢财务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其注册资本。

五、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以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其注册资本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