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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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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020-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71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余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7,436,43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48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826,260,985.76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650.00万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99,760,985.76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共计人民币7,868,436.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892,549.3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 01009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190.1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18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在华夏银行武汉光谷金融港支行、光大银行武汉东湖支行、汉口银行洪山支行分别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上述汉口银行洪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于2020年1月14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与本公司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修订稿(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79,190.18万元,超出承诺投资金额0.93万元,系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产生的差异。差异原因:使用汉口银行洪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0.93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9,189.2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11848号)。2019 年12 月12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全部置换了截至2019年12 月1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有11,812.26元未使用完毕,系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1)。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6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9]1578号文《关于核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9,189.25万元,用于置换公司前期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收购Super Sports Media Inc.(简称“新英开曼”)股权款。

截止2018年8月31日,新英开曼相关资产过户至本公司子公司当代明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诚香港”)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新英开曼成为明诚香港全资子公司。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前次发行认购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如下表所述(单位:万元):

注:截止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新英开曼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为101,965.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317.96万元。

根据新英开曼管理层编制的2018-2019年盈利预测报告,管理层预测新英开曼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471.38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有关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附表一(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附件一(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承诺效益不适用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无业绩承诺;

注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无业绩承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330号》的要求,新英开曼管理层编制2018-2019年盈利预测报告,新英开曼2019年盈利预测数及实际效益详见本报告书四(三)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72号

武汉当代名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强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视传媒”)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强视”)、东阳当代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时光”)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强视传媒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提供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对应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为强视传媒担保外,公司已实际为强视传媒担保余额为40,461.2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强视传媒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强视、东阳时光为控股子公司强视传媒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提供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对应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020年6月15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各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因此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强视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建鸣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7-007-A

注册资本:6,239.297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发行;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艺人经纪。

与本公司关系:强视传媒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6.16%股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强视传媒总资产193,444.39万元;总负债146,032.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5,500.00万元,流动负债129,375.38万元;净资产47,411.99万元;营业收入20,601.33万元;净利润-8,329.54元;资产负债率75.49%。

截止2020年6月30日,强视传媒总资产183,816.68万元;总负债138,493.7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000.00万元,流动负债131,719.82万元;净资产45,322.98万元;营业收入-1,346.76万元;净利润-2,089.01万元;资产负债率75.3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霍尔果斯强视、东阳时光为控股子公司强视传媒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强视传媒向中国银行偿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是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该担保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8,602.3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9%。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5,602.3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0%;公司为国华文创就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华娱为北京担保就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进行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共计3,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0%。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存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70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修订条款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生效(修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68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前原名称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2016年5月27日,交易所对公司出具《关于对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高维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6]0037号)

2016年5月27日,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向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维出具《关于对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高维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6]0037号),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欧洲体育经纪公司MEDIA BASE SPORTS及意大利波佐家族的合作事项,公司未按规定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不符合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对公司和高维做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并要求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充分重视,就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建立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0年5月11日,交易所对公司出具《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0]46号)

2020年5月11日,交易所向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长易仁涛出具《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0]46号),认为公司2019年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22.48%,与披露的回购计划存在重大差异,与投资者形成的合理预期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作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股份回购方案制定、公布和实施,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3.1.4 条、第 3.1.5 条,《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交易所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易仁涛做出纪律处分决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审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充分重视,就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重要部门有关人员进一步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重要规章制度,同时董事长及相关人员也将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湖北证监局等举办的各类培训,掌握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政策,强化信息相关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相关义务,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67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包括认购对象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不包括认购对象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63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0年9月2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具备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二)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以下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方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新星汉宜。新星汉宜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4、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9月2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0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上述有息负债到期,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406.74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有息负债拟投入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上述有息负债到期,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7、限售期

控股股东新星汉宜认购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二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二经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后,还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编制的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001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406.74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与认购方新星汉宜签署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以及协议依法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依法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并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制定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应对措施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增资行为,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1.27%,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新星汉宜将认购175,385,586股公司股份。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新星汉宜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新星汉宜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新星汉宜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新星汉宜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为此,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星汉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计划》。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以非公开方式向武汉新星汉宜化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406.74万元(含发行费用)。

根据公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时间和实际使用金额;

2、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的选择、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或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等;

4、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及募集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运用相关的协议、合作协议、保密协议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对单个或多个募集资金用途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6、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反馈意见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发行价格等认购协议条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运用做出修订和调整并签署相关申报材料、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该等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延期实施;

10、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宜;

12、在上述授权基础上,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若属于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应当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基础上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在《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基础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若属于法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经营管理层应当提请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拟就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第六款为:

(六)现金分红的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现修改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第六款为:

(六)现金分红的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中介机构核查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中介机构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并确定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及其他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具体时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第一至第十一项、第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二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0-064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0年9月2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许欣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新星汉宜。新星汉宜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4、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9月2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0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584,618,623股的30%,即175,385,58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406.74万元(含本数),新星汉宜全部以现金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406.74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有息负债拟投入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上述有息负债到期,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7、限售期

控股股东新星汉宜认购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议案二经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后,还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编制的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001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406.74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与认购方新星汉宜签署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以及协议依法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依法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并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制定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应对措施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增资行为,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1.27%,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新星汉宜将认购175,385,586股公司股份。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新星汉宜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新星汉宜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新星汉宜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新星汉宜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为此,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星汉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计划》。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拟就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第六款为:

(六)现金分红的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现修改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第六款为:

(六)现金分红的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28日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136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新星汉宜。本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9月2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0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584,618,623股的30%,即175,385,586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406.74万元(含本数)。新星汉宜全部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