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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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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国证生物医药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0-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68号文注册募集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于2015年5月27日成立。本基金共有三类基金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30日0:00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电话:400-887-9555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以下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30日,即在2020年9月30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代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但下述第(4)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基金管理人邮寄的专用授权委托征集信函授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非直销销售机构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非直销销售机构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20年9月30日0:00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1、纸面方式授权

(1)个人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如果个人投资者使用其收到的基金管理人邮寄的专用授权委托征集信函授权时,无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在专用回邮信函上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和具体表决意见,并回寄给基金管理人,该专用回邮信函即视为有效授权,若委托人签署的专用回邮信函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其意志行使表决权。

(3)机构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基金管理人提供官方微信(微信号:招商基金)、官方APP(APP名称:招商基金)和官方网站(www.cmfchina.com)通道供个人投资者进行授权,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授权人的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网络授权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30日0:00起至2020年10月27日15:00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通过网络进行授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正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以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上述网络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3、电话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开设录音电话授权方式,基金管理人和部分销售机构可通过各自的客服代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并由客服代表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授权记录从而完成授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电话授权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30日0:00起至2020年10月27日15:00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的电话授权时间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4、授权效力的确定原则

(1)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2)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2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在其对应份额类别内享有同等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的,表决时间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地址,表决时间以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2020年10月28日17:00以后送达收件人的纸面表决票,均为无效表决。

(2)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寄送纸面表决票的,若各表决票之意思相同时,则视为同一表决票;表决之意思相异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3)如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表决票无效,并且不视为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已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亦不计入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之内。

1)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纸面表决票上签字或未附个人或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2)通过委托代理人表决的,未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3)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

4)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或指定系统的。

(4)如纸面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其他要素符合会议公告规定者,该纸面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1)对同一议案表决超过一项意见或未表示意见的;

2)纸面表决票“表决意见”一栏有涂改的、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

3)纸面表决票污染或破损,并且无法辨认其表决意见的。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份额总数的1/2(含1/2);

2、《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通过方为有效;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依法将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联系人:赖思斯

联系电话:(0755)83199596

邮政编码:518040

网址:www.cmfchina.com

2、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9号湘西大厦6层

联系人:甄真

联系电话:010-66216866

邮政编码:100032

3、见证律师: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九、重要提示

1、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本基金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止停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为非交易日,则发布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4、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887-9555咨询。

附件一:《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议案的说明》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四: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五:《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简明对照表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日

附件一:

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有关事项。本基金管理人提议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取消两级份额的分级机制,同时调整运作方式、修改风险收益特征、估值方法以及因法律法规变更及前述调整而需要修改的部分基金合同条款。

为实施本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办理本次转型的相关具体事宜。

转型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议案的说明》。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附件二:

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拟对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

本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表决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各自所持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或变更注册后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二、转型方案要点

(一)更名

基金名称由“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新基金”)。

(二)取消分级运作机制

变更后新基金将终止分级运作,因而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折算与配对转换等机制。运作方式变更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三)终止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上市交易

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办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终止上市等相关业务。

(四)变更后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新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新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五)变更后基金的巨额赎回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场外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且基金管理人决定部分延期赎回的,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前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部分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2、巨额赎回的场内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场内赎回申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有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变更后基金的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流通受限的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4、同一证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证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等衍生品种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6、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采用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相应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8、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估值。

9、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估值。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1、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并担任基金会计责任方。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七)变更后基金的终止条款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转型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卖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或者赎回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将最终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的,仍适用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在选择期期间,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豁免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九)原基金份额转换的业务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转型选择期届满的次一工作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也是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上市日。

2、份额转换方式

(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成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再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转换比例=份额转换基准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转换基准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份额数×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转换比例

(2)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

原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按照1:1的比例分别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

(十)转型后的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及以上转型方案要点修订基金合同并实施转型方案。

三、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转型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相关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二)基金转换的特别风险

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转换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份额转换完成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将变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份额转换完成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将变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

2、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或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合并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按照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由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3、转换前存在溢价交易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转换前以溢价买入,转换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等方式进行查询。

4、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转换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因此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转换后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转换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5、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后无法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可以在二级市场办理基金买卖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二级市场买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后可能无法办理场内赎回。对于无法办理场内赎回的投资者,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在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基金转型后的运作风险

1、基金转型后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转型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和管理风险。

2、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应对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本基金在转型期间将保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应对转型前后可能出现的较大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3、基金变更后风险等级变化的风险,由于基金变更后运作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风险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存在基金变更前后风险等级不一致的可能。提示投资者关注。

四、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招商基金网址: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电子邮箱:cmf@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下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代理人)所做授权。

2、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户号”指持有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的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指持有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的证券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五:《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简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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