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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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根据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3年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3年年度对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可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上市交易。

本次开放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27日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20年11月28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下同)。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基金份额时,单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场外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适用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中欧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本公司发行及管理的其他部分基金,目前包括:

注:基金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也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5.2.2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直销机构支持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5.2.3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以份额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一、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联系人:袁维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名称: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00-9700

网址:www.qiangungun.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上市交易前且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上市交易后或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如因不满足上市条件而终止上市的,则本基金将变更为非上市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转型为非上市基金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20年11月28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0年11月2日到2020年11月27日期间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