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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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2020-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0-060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2020年4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公司部分董监高拟增持公司股票。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董事长何谦,董事尹向东,监事陈理涛、易昕,总经理赵国庆,副总经理王欢、乔红兵,财务总监王金录,董事会秘书陈果。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每人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30元/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4月22日“临2020-023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五)增持方式:由增持主体直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票。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根据公司“临2020-023公告”之“五、相关说明第三款”的安排,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发布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并于2020年7月20日按每股0.73元派发了现金红利。因此,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29.27元/股。

截止目前,增持主体尚未增持股份。原因为:1.2020年4月22日发布增持计划后,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一季度报告》,处于交易敏感期;2.增持主体准备增持计划实施的前期工作,积极筹措资金;3.自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5日仅7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已上涨超过拟增持股份价格,且至今一直维持在30元/股以上。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增持主体仍按照《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0-061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已经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第九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拟回购的数量:不超过2,032万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不低于1,017万股,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

● 拟回购的价格:2020年7月13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并于2020年7月20日按每股0.73元派发了现金红利。因此,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3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9.27元/股。

● 拟回购的资金总额:按回购价格上限29.27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95亿元,不低于2.97亿元。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

●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0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或者拟持股人员放弃认购股份,将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2020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2020年7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50):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按不超过30元/股的拟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032万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不低于1,017万股,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6.1亿元,不低于3.05亿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之“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五)回购的价格第二款”的安排,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发布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并于2020年7月20日按每股0.73元派发了现金红利。因此,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29.27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29.27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95亿元,不低于2.97亿元。

自2020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之日起,公司股价一直高于拟回购价格。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0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