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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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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0-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5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南卫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南卫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0年9月30日至 2020 年 10月9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

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的公司任

职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

3、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