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0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0-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93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0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唐永锜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唐永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副总裁的职务。辞职后,唐永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唐永锜先生辞去董事及副总裁职务后,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唐永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许星女士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简历

许星,女,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英国朴茨茅斯工学硕士学位MSc、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国际项目管理专家(PMP)。曾荣获“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第十届“上海IT青年十大新锐”等荣誉称号;曾获得第十届、第十四届 、第十六届“新财富金牌董秘”;第十七届、第十八届、第十九届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优秀董秘奖”;证券日报“金骏马上市公司金牌董秘”;证券时报“天马奖·投资者关系最佳董秘”、上海证券报“金质量精锐董秘”;新浪财经“新浪金牌董秘”等荣誉称号。曾于2007年11月至2009年5月任汉普管理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2009年6月至2016年10月,历任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执行总裁。现任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附属公司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01293.HK)执行董事、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94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经纪代理”、“延长保修咨询服务”,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95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8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3998号广汇宝信大厦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8日

至2020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 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股东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五) 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1. 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3日9:00至17:00

2.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3998号广汇宝信大厦6楼(邮编:201103)

2、电话:021-24032833

3、传真:021-24032811

4、电子邮箱:IR@chinagrandauto.com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