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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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0-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150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3日、2020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慧和王体军、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月霆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514股。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53.8436万股变更为11,551.7922万股,注册资本将由11,553.8436万元变更为11,551.792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