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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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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0-037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三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楼国强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楼城先生、徐卫平女士、谭锁奎先生、宋夏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余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丁星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利息支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复兴律师、谢亨华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0-038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20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委派王为丰先生、吴唯诚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至持续督导期届满为止。

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收到财通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吴唯诚先生因工作变动将不再负责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财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彭波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吴唯诚先生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为丰先生、彭波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原保荐代表人吴唯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彭波先生个人简历

彭波先生:保荐代表人,先后任职于长江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曾主持或参与了中航精机(002013)IPO、七匹狼(002029)IPO、景兴纸业(002067)2007年增发和2011年非公开发行、葛洲坝(600068)2008年分离交易可转债、2009配股和2014年非公开发行,仙琚制药(002332)IPO、华谊兄弟(300027)IPO、中国水电(601669)IPO、福田汽车(600166)2011年非公开发行、吉视传媒(601929)2014年可转债、金逸影视(002905)IPO、乐惠国际(603076)IPO和运达股份(300772)IPO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