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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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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熊钰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海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海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熊钰麟

日期 2020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3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熊钰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讯科技: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熊钰麟、周筱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讯科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11月6日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4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林丹桂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讯科技: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讯科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名称:复星(重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者“基金”)。

● 拟投资金额: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弘讯科技”)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间接全资子公司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帮帮忙”)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剩余由其他合伙人出资。

● 本次拟投资事项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接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而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28.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11%。

● 风险提示:

● 本次拟投资事项已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按原定计划参与设立尚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与合作各方就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项已达成合作意向,但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合作内容将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可能存在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部分条款与本公告相关内容不完全一致的情形,或者《合伙协议》最终未能正式签署生效的风险。

● 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 该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周期较长,投资过程中可能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标的公司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所投项目存在不同程度风险,可能导致投资回报期较长,流动性较低、整体收益水平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或若合伙企业出现亏损,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需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生旨在通过产业基金形式与合作伙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依托专业投资管理团队优势,以共同看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工业互联网等新兴技术领域为投资方向,共享投资回报。同时,为公司储备新项目,拓宽产业链布局,以推动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拟与复星创富(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富重庆”)、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产业引导基金”)、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两江承为基金”)、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两江科创基金”)、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保”)、上海复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复业”,是基金管理团队的员工跟投平台)及关联方宁波帮帮忙签署《复星(重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拟设立的合伙企业的拟出资情况如下:

(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拟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宁波帮帮忙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100%持有的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28.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11%。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关联方名称: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 注册地:宁波市北仑区

● 成立时间:2016年1月19日

● 注册资本:3500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周珊珊

●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 通过RED FACTOR(HK) LIMITED 间接持股10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MA281G9T1Y

● 主营业务:花卉、蔬果、肥料、饲料、渔具、清洁用品、初级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陶瓷玻璃器皿、污染防治设备、环保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及零部件 代理、批发及零售;农药检测试剂及设备、沥青、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矿产品、木材、钢材、塑料原料及制品、橡胶原料及制品、电子产品及配件、烯料油(除轻质燃料油)、轻质循环油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农作物、使用菌菇类、花卉的栽培及服务;农、林、渔、畜牧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底,宁波帮帮忙资产总额2,920.62万元,净资产486.07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2,231.36万元,净利润10.13万元。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帮帮忙净资产1,294.72万元。

三、本次拟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名称:复星(重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

2.注册地:重庆市两江新区(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地址为准)。

3.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4.认缴资本:100,000万元

5.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6.主要管理人员:普通合伙人由复星创富(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由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创富”)担任。

7.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工业领域。

8.投资对象: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工业互联网等新兴技术领域的企业标的。

9.出资安排:首期出资额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0%,后续出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已形成有效决议的拟投资项目进展缴付。

10.存续期限与投资进度:合伙企业成立后,自首期资金出资到位之日起的4年或者自认缴出资总额已全额实际使用之日(二者以先发生之日为准)为合伙企业投资期;投资期届满之后的3年为退出期,退出期内合伙企业不得再进行对外投资。满7年后仍需延长的,经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得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超过10年。

11.其他:合伙企业预计将于《合伙协议》签署后3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并将在合伙企业工商登记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

(二)基金管理人情况

1.名称: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7年4月28日

3.注册资本:60,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881室

5.法定代表人:唐斌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登记备案程序: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00303。

8.股东情况: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1%;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股0.9%

9.截至2019年底,复星创富资产总额81,817.71万元,净资产70,431.47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38.86万元,净利润7,470.00万元。

10.公司与复星创富不存在关联关系,复星创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三)基金的合伙人情况

除本公司及关联方宁波帮帮忙以外,基金其他合伙人情况如下:

1.普通合伙人:创富重庆

2.有限合伙人一:重庆产业引导基金

3.有限合伙人二:两江承为基金

4.有限合伙人三:两江科创基金

5.有限合伙人四:复保

6.特殊有限合伙人:上海复业

(四)基金的管理模式

根据拟签署的《合伙协议》相关条款,基金管理模式有关内容如下:

1.合伙人的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创富重庆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对基金事务享有管理和控制权。普通合伙人对基金的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认缴出资额、获取投资回报或承担相应的亏损,并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用。

2.管理及决策机制

基金拟与复星创富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聘请复星创富作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日常事务的运营及管理工作。基金同时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以及顾问委员会。

投委会由九名委员组成,其中公司与宁波帮帮忙有权共同委派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公司有权委派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两江承为基金和两江科创基金有权共同委派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其余六名由基金管理人委派。投委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原则上,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决议须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或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顾问委员会人数设置为肆(4)人,其中公司与宁波帮帮忙有权共同委派一名成员、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公司有权委派一名成员、两江承为基金和两江科创基金有权共同委派一名成员、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各有限合伙人有权委派一名成员,主席由认缴出资数额最多的有限合伙人指定的成员担任。

3.投资限制:

(1)除非取得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基金对于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认缴出资总额的20%;

(2)除非取得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基金对单个企业的股权投资比例,不超过该项投资后被投资企业总股权的30%;

(3)基金在上市公司开展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业务的投资资金总额,不超过认缴出资总额的20%;

(4)基金项目投资回收的资金不得再对外投资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基金对于涉及到合伙人的任何关联交易的投资均需提交基金合伙人会议表决。关联交易的当事合伙人及当事合伙人的关联合伙人应当回避,经剩余合伙人所持认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4.投资和业务禁止(即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提供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等业务;

(2)投资于二级股票市场(定向增发、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除外)、期货、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信托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赞助、捐赠等;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或)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非法或不恰当地以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的形式募集资金;

(7)举借贷款进行投资;

(8)投资其他创业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性企业,但为某投资项目专门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企业或资管计划等除外;

(9)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10)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从事的业务。

5.分配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收入,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在合伙人间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向各有限合伙人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

(2)返还普通合伙人及特别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普通合伙人及特别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

(3)支付合伙人优先回报。在返还截止到该分配时点该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后,100%向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合伙人就该累计实缴资本实现按照每年8%的单利计算而得到的内部收益;

(4)实施超额收益分配,该超额收益的20%归普通合伙人及特别有限合伙人,80%归全体有限合伙人。全体有限合伙人所获得的该80%的超额收益按各有限合伙人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普通合伙人及特别有限合伙人所获得的该20%的超额收益按双方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在上述分配的过程中,当有限合伙人收益率达到单利12%/年,则需优先向普通合伙人及特别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及特别有限合伙人获得的累计分配达到全体有限合伙人获得的优先回报总额×25%。如仍有剩余,继续按上述(4)超额收益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6)回拨。在合伙企业清算或解散时,如果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获得的累计收益超出了上述本款(1)至(5)项约定其应获取的收益,则普通合伙人及特别有限合伙人应将超出部分向有限合伙人回拨,各有限合伙人按相对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6.盈利模式及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所投资的项目以独立上市或者由上市公司并购等主要方式退出。若合伙企业所投资的项目同意被上市公司所并购,经合伙人会议作出有效决议后,在同等条件下弘讯科技有优先参与并购事宜之权利。

(五)合伙企业的费用

合伙企业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和基金的运营费三部分。

1.管理费

1)在基金投资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2%;

2)在基金退出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对应投资未收回总额(剩余未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的1%;

3)在基金投资延长期或回收延长期内,年管理费不再收取;

4)普通合伙人及特别有限合伙人不承担管理费。

2.托管费

按基金、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资金托管协议》的约定支付。基金托管人系基金资产的托管银行,需具有独立性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重庆市有分支机构,与重庆市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2)设有专门的托管部门和人员;

(3)具备安全保管和办理托管业务的设施设备及信息技术系统;

(4)有完善的托管业务流程制度和内部稽核监控及风险控制制度;

(5)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运营费

(1)合伙企业办理注册登记、资格审查、免税手续等产生的费用以及税收与其他政府收费;基金年度内发生的企业自身的年报审计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评估费、公证费、合伙人会议费、股权交易费、变更登记、工商年检、信息披露费及各项行政性收费等;为免疑义,合伙企业筹建费用由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自行承担。

(2)基金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3)合伙人会议确认应由基金承担的其他费用。

四、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基于未来战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等关联交易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为长远战略发展规划需要而作出的投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组建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并同意将《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六)股东大会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公司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RED FACTOR LIMITED与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五、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背景、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是基于弘讯科技的产业发展方向、复星集团在工业与科技板块的布局、重庆市及两江新区政府的产业发展规划而设立。旨在借助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政策优势与产业导向作用,复星创富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投资理念,及公司在细分行业的产品与技术的深厚基础,共同打造专注于工业领域的产业基金。

该基金对外投资聚焦工业领域,投向上与公司产业发展方向高度契合,投资活动将可兼顾公司产业布局规划,为公司寻找和储备优质项目资源,进行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及横向拓展,有利于公司获取更多的产业整合和并购机会。在形成有效合伙人决议及同等条件下,公司并对标的公司保留优先参与并购事宜的权利;有助于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承担的风险敞口以认缴投资额为限,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拟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按原定计划参与设立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与合作各方就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项已达成合作意向,但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合作内容将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可能存在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部分条款与本公告相关内容不完全一致的情形,或者《合伙协议》最终未能正式签署生效的风险。

3.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4.该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周期较长,投资过程中可能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标的公司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所投项目存在不同程度风险,可能导致投资回报期较长,流动性较低、整体收益水平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或若合伙企业出现亏损,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需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设立及后续运作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6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6日

至2020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0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RED FACTOR LIMITED、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

若为股东本人参会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如有);

若为受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如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参会登记:

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为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参会则应提供参会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股东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材料扫描件或者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持上述登记材料签到,未列明复印件的应出示原件。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与联络方式: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38286

联系传真:0574-86829287(分机0241)

联系邮箱:info@techmation.com.cn

联系人:刘沸艳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15 公司简称:弘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