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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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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0-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0-6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兴业集团的通知,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兴业集团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关于兴业集团所持兴业矿业股票解除轮候冻结的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0-7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兴业集团的通知,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被解除了司法冻结并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兴业集团的函告通知,股份司法冻结原因系民间借贷纠纷,兴业集团将积极沟通处理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上述股份冻结。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兴业集团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兴业集团最近一年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亦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目前已进入重整程序。

2、根据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与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漫矿业”)原股东签署的相关《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银漫矿业2017年至2019年三年累计未完成承诺业绩,兴业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吉祥、吉伟、吉喆应向本公司补偿770,568,633.56元,对应补偿股份为 127,156,540 股(对应补偿股份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其中兴业集团应补偿股份为65,600,060股。目前,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处于冻结状态,且已进入重整程序,兴业集团对于公司的业绩补偿能否按照公司的计划以及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兴业集团的重整程序中,积极行使债权人的各项权利以及其他必要、可行的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公司的损失,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兴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兴业集团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兴业集团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与其均保持独立性,本次兴业集团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关于兴业集团所持兴业矿业股票解除司法冻结及被司法冻结的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43,4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2.74%。由于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5%。

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补充项目公司开发建设资金,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拟发行的京汉置业2020年定向融资计划四期提供担保,产品发行规模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16亿元的限额内,且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公司房地产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2亿元,授权京汉置业预计担保金额为40亿元,本次担保后,京汉置业在公司授权内可申请担保额度剩余36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为京汉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41.43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院1号楼802室

法定代表人:杨成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商品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京汉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9.07%。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以上2019年数据已经审计。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备案发行的产品向全体产品持有人承诺,本公司自愿对发行人发行的京汉置业2020年定向融资计划四期到期的本金及收益兑付(含回购义务)履约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函的保证期间为产品存续期及到期之日起两年;产品持有人或公司根据约定或规定宣布某一笔产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顺利获得融资资源,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且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融资计划到期无法兑付本息的风险,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定向融资计划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43,4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2.74%。由于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5%。

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京汉股份签署的《担保函》。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77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定向融资计划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7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定向融资计划提供担保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文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鸟消防”)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陈文佳女士通知,获悉陈文佳女士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在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29,4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佳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21,460,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陈文佳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陈文佳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29,4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具体情况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index.aspx)于近日发布了“(新川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二标段、新川GX2019-15(071)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评标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川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二标段、新川GX2019-15(071)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二)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新川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新川GX2019-15(071)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三)项目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川创新科技园

(四)招标人: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注1)

(五)项目业主: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注2)

(六)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

(七)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建设费的招标控制价为1,311,160,023.54元,其中新川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工程建设费的招标控制价为804,409,772.59元,新川GX2019-15(071)号地块住宅项目工程建设费的招标控制价为506,750,250.95元。联合体参与的施工投标报价为1,244,887,402.36元,其中新川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报价为763,750,857.45元,新川GX2019-15(071)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报价为481,136,544.91元,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6.01%。

(八)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2日

注1:招标人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注2:项目业主成都高投三合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高投四季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虽然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事项是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最终确定中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等需履行的义务。

二、联合体成员介绍

(一)名称: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法人代表:祝庆

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二)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

法人代表:李纯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

公司与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成员)

法人代表:黄荣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1栋9、11、12层

公司与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若本项目能最终确认中标并签订正式合同且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四、风险提示

目前,该项目尚处于中标公示期,公司尚未取得正式中标通知书,能否最终中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最终中标结果及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预中标新川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二标段、

新川GX2019-15(071)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0-8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预中标新川GX2018-23(071)号地块住宅项目二标段、

新川GX2019-15(071)号地块住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公告

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73,672,2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3943%)的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657,6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二者合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热键”)《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香港热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173,672,2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3943%,未有股份质押。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香港热键自身经营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657,6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拟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香港热键于2011年4月12日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限为2011年4月28日至2014年4月27日。该股份已于2014年4月28日上市流通,本次减持的股东香港热键未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2.香港热键于2011年4月12日做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期限为无期限。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承诺按期严格履行;

3.香港热键于2014年9月25日承诺自2014年9月25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4.香港热键于2016年1月13日承诺自2016年1月13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5.香港热键于2016年11月11日承诺自2016年11月11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6.香港热键承诺自2016年11月18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综上,截至本公告日,香港热键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香港热键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价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香港热键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香港热键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香港热键出具的《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梓化工”)财务人员使用桐梓化工账户进行支付时发现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账户被冻结的有关情况

1、资金冻结的总体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桐梓化工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及金额情况如下:

上述冻结资金合计7,014.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1%。

2、银行账户资金冻结原因

公司从法院处获悉,桐梓化工银行账户资金冻结的原因系贵州电建集团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原贵州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公司”)与桐梓化工的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7月21 日披露的《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桐梓化工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上述冻结资金事项,由于涉及桐梓化工基本账户、保证金账户及多个一般结算账户,对桐梓化工的资金正常支付结算将造成一定影响。目前,桐梓化工生产经营正常,对桐梓化工整体的生产经营不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法务部已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建公司开始进行积极沟通,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8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圣济堂 编号:2020-072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573,467,090股,占公司总股本1,257,026,847股的45.62%,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07,13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56%,占公司总股本的24.43%。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接到广汇集团关于其持有公司股份部分质押的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上述股权质押已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广汇集团质押股份中的159,130,000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7.75%,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对应融资余额0元(解除质押正在办理中);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90,63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50.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12%,对应融资余额35,000.00万元。

2、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3、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1日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请做好法尔胜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并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ST胜尔 公告编号:2020-099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请做好法尔胜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并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法尔胜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收到告知函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一落实和核查,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回复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请做好法尔胜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