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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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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国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锦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锦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国良

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0-071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国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已编制完成《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贤江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并已向公司送达辞职报告。其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故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吴方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第三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简历

吴方敏先生

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质检部长、车间主任、技术部长,现担任公司销售部部长。201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方敏先生,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0-072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彦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0-073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0-074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4点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武澄西路1号公司二楼职工培训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1日

至2020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3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方敏先生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0年11月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0年11月10日的工作时间(09:00一11:00、13:00一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现场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武澄西路1号公司三楼北面证券部。

邮编:213111

联系电话:0519-88737341 传真:0519-88737341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薇 电话:0519-88737341

传真:0519-88737341 邮箱:wjbxgf@wjss.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0-075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6,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富江南之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 委托理财期限:314天/33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5月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定期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方式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富江南之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2、富江南之瑞富添盈A计划R1610期01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高流动性货币工具0%-80%;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信托产品;分级基金优先级份额;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发起的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具有固定收益性质的投资品种20%-100%。在不影响客户预期收益的前提下,以上投资比例随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比例可在[-20%,+20%]的区间内浮动,本行将不作另行通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风险可控。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上述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三)受托方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结合历史交易情况并经过调查认为,受托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7,189.34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为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2.7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存在本金及利息风险、政策风险、期限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公司代码:603878 公司简称:武进不锈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本基金单位净值连续5个工作日不低于1.10元,且第5个工作日的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大于零时,则本基金将以该日为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但本基金两次收益分配基准日间的间隔不得低于30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4)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以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

(5)截止基准日,国富天颐混合A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26,590,457.5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 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

(2)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20年10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办理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通过销售机构提交设置分红方式交易申请的形式,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当日)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此之后的修改对本次分红无效。请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或拨打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赎回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时,以红利发放日作为起始日计算其相应的赎回费用。上述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用的计算与赎回费用计算规则相同。

4、咨询办法: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

(3)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网点。

5、风险提示:

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了解该基金更多的详细数据,包括可能存在本金损失等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5号)核准,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1.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3,49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938,484.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9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CDA104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含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及已支付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 账号及存储信息详见上表。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20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尹百宽、赵培兵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每月2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2年12月31日解除,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