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0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翀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华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情况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0838万元,增加36.1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政府招采苗销售收入增长较多,集中年末回款导致季末应收账款增加。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2131万元,增加49.8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生物制药产业支付的往来款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3、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45068万元,增加37.71%,主要系报告期金宇产业园部分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36219万元,降低79.90%,主要系报告期金宇产业园部分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4558万元,增加49.3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生物制药产业应付材料、设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6、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3791万元,增加52.10%,主要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2326万元,降低35.8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上年度绩效奖金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870万元,增加131.0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9、递延收益较年初增加18785万元,增加131.05%,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情况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5990万元,增加30.65%,主要系下游生猪养殖存栏量有所恢复带动猪用疫苗产品收入提升,以及禽用疫苗市场占有率提高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0391万元,增加32.97%,主要系公司生物制药产业收入增加,相应变动成本增加,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415万元,增加45.04%,主要系公司创新营销方案的技术推广费增加所致。

4、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75万元,增加41.10%,主要系公司生物制药产业研发管线增加带来的实验耗材增加,以及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运行费用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339万元,增加31.30%,主要系报告期下游生猪养殖行业存栏量有所恢复及公司组合免疫营销方案推广,使公司收入及利润端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三、现金流量情况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4983万元,增加193.0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2、 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3767 万元,降低34.6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9600万元,降低66.1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赎回理财产品滚动转入的本金减少所致。

4、 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360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新增联营企业国药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支付的投资款以及支付内蒙古财智元亨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款所致。

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增加408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

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2998万元,降低83.2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分配现金股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7077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限制性股权激励回购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翀宇

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6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2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田野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田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田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田野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田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聘任孙华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4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主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5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由总裁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任孙华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孙华丰先生的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面核查,未发现孙华丰先生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副总裁和财务总监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孙华丰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和财务总监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孙华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简历:

孙华丰:男,汉族,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8月至2016年2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泰国代表处DTAC系统部CFO;2016年2月至2017年7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尼泊尔代表处CFO;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任新加坡华为国际有限公司CFO;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5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

作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委托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投资品种。

● 委托理财期限: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4月26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现金管理概况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4月26日起一年内有效。

为提高现金管理实施的时效性和资金调配的便捷性,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保灵”)作为使用上述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并授权现金管理实施主体的董事长、总裁或其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其他关于本次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均按照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情况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理财产品品种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投资品种。

(三)投资期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增加现金管理实施主体事项后,投资期限仍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4月26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现金管理实施主体的董事长、总裁或其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和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控现金管理的相关风险:

(一)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金融机构,并尽可能选择相对低风险的产品,同时在购买每单产品前,需要充分了解拟购买产品的情况。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主体相关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实施的时效性和资金调配的便捷性,持续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8亿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4月26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公司代码:600201 公司简称:生物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容提示:

●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承包人”)2020年10月21日与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宇邦矿业”、“业主”、“发包人”)就其双尖子山矿区银铅矿的部分基建及采矿工程签署了《基建、斜井及斜坡道二期工程及采矿工程(一标段)基建工程施工合同》、《矿山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暂估价款分别为417,253,937 元(含税)、850,751,429元(含税)。

● 以上合同暂未确定最终开工日期,尚需业主在采矿权范围内,完成方案优化,并对井下现有安全设施进行评价,同时编写安全设施设计方案,报原批准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

●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环境、新冠疫情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 合同履行的有关风险详见本公告“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工程项目及合同主要情况

(一)基建、斜井及斜坡道二期工程及采矿工程(一标段)基建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名称: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基建、斜井及斜坡道二期工程及采矿工程(一标段)一基建工程。

2、工程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富河镇。

3、工程内容:(一标段)六中段及以上基建工程及相应工程的配套、辅助安装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

(1)主进风井、主回风井井筒掘进、支护、安装及各中段马头门掘进、支护工程;600m拉底水平巷道掘进、支护;585m出矿水平巷道掘进、支护及采区变电硐室、避险硐室、排班硐室等硐室工程掘进、支护、安装工程,具体以设计施工图为准(包括设计补充、修改所涉及的工程)。

(2)为以上工程服务的技术、管理、调度、安全、质量、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护、文明施工及其它辅助(含通风、排水、供风、供水、供电及通信等)等各项作业内容。

5、合同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9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基准计算工期。

6、合同价款: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暂估价417,253,937 元(含税);382,801,777元(不含税)。最终以实际验收与结算款为准。

7、双方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并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必须具备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备案要求的条件,并自行办理。

(5)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各项管理制度,经双方签字认可的管理文件及协议,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8、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

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二)矿山工程承包合同

1、工程名称: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基建、斜井及斜坡道二期工程及采矿工程(一标段)一采矿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

3、工程概况:

(1)工程量:本合同承包内容包括开拓工程(含探矿工程)、采矿工程和安装工程三部分组成。

(2)承包内容:各类开拓、探矿、采准、切割等掘进工程及采矿、供矿工程。

4、合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5、合同价款: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暂定价款为850,751,429元(含税价);752,877,371元(不含税价)。最终以实际验收与结算款为准。

6、承包方式:采矿工程总承包。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巴林左旗富河镇兴隆山村万福屯

法定代表人:李树龙

注册资本:13,160万

经营范围:铅、锌、银矿采选(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矿产品销售;银冶炼、加工、销售。

主要股东:李振水持股比例为 70%;李汭洋持股比例为 20%;李振斌持股比例为 10%。

根据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城矿业”)(一家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688.SZ)公开披露信息,经国城矿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城矿业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收购李振水、李汭洋、李振斌持有的宇邦矿业65%的股权,目前本次收购交易尚未完成。

(二)根据国城矿业公开披露信息,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宇邦矿业资产总额440,497,452.47元,资产净额134,898,842.19元;2019年营业总收入163,069,391.61元,净利润-37,696,482.4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864,643.96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国城矿业资产总额2,665,391,450.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65,391,450.34元;2019年营业收入1,020,530,162.2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859,251.9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9,230,430.50元。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宇邦矿业、国城矿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无业务往来。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以上合同暂未确定最终开工日期,尚需业主在采矿权范围内,完成方案优化,并对井下现有安全设施进行评价,同时编写安全设施设计方案,报原批准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合同为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二)以上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三)以上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但由于合同期限较长,存在因双方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风险。

(二)矿山开发服务行业存在固有的高危性,在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爆破事故等突发危险情况,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未来大量现场作业活动中,一旦运用技术失当或工程组织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隐患或事故,则会对项目后续业务的开展等产生不利影响;部分工程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环境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三)目前新型冠状病毒在全球蔓延,若本次疫情在短期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可能会对合同履行带来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因人员隔离或项目所在地封锁导致的人员流动及物资运输困难、生产效率降低、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业主回款周期延长、客户资本投资减缓等,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持续时间、防控进展以及项目所在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

在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延期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部分内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0-109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延期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部分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鹏起”或“公司”或“鹏起科技”)于2020年8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4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0)。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2020年8月26日,公司对《问询函》中的问题7、问题11进行了回复,剩余问题申请延期至2020年9月2日前回复并披露。因核查工作量大,公司于2020年9月2日、9月9日、9月16日、9月23日、9月30日五次继续延期回复剩余问题。2020年10月15日,公司根据核查情况对《问询函》中剩余问题8、问题9、问题10、问题12进行了回复,剩余问题1、2、3、4、5、6继续延期,预计于2020年10月22日前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对《问询函》中部分问题的相关事项仍在核查中,故无法在2020年10月22日前完成剩余问题的回复工作,预计于2020年10月29日前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0-110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延期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报有关事项的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鹏起”或“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报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6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相关事项的核查工作尚未结束,公司无法在2020年10月9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延期至2020年10月16日前回复。2020年10月15日,公司根据已核查情况对《问询函》中问题5、问题6进行了回复,因剩余问题1、问题2、问题3、问题4涉及的相关事项尚在核查中,故继续延期至2020年10月22日前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因《问询函》部分问题的相关事项仍在核查中,故无法在2020年10月22日前完成剩余问题的回复工作,预计于2020年10月29日前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0-070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且在公司内部进行如下公示:

1. 公示内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22日。

3. 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公示

4. 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 公示结果:截至2020年10月22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 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

4.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 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科技”)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合计147,24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为聚焦核心主业,储备战略资金,TCL科技此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6,32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15,4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0,8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具体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拟减持股份来源为TCL科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收到5%以上股东TCL科技发来的《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TCL科技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 采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记载,TCL科技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至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前述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前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50%,并且减持价格在保证本公司合理收益的前提下,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的经营状况确定。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其他承诺

5.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1)本公司或者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2、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3、本公司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4、本公司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5、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且减持后导致本公司不再具有发行人大股东身份的,本公司承诺并促使受让方承诺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定》、《实施细则》关于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履行的披露义务及减持数量等相关规定。

5.6、本公司的股权如被质押,本公司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予公告。

5.7、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本承诺之其他承诺内容。本公司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6、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TCL科技依据聚焦主业发展,储备战略资金的需要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风险提示: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公告编号:2020-067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2020-043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