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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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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38 公司简称:通威股份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谢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交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4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7,571,136股(含)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眉山和金堂各7.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141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10月13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2号)。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该批复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在保障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对下属成都通威实业有限公司98%股权及公司所持通威实业100%债权进行竞价出售,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宜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置业”)以193,626.53万元的价格竞得上述标的股权和债权,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与宜华置业及相关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相关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和2020年7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宜华置业支付的全部交易款及资金占用费,并完成标的股权的过户、工商变更登记及各项资产、资料移交手续。

3、为进一步发挥双方各自在产业链的专业优势,公司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于2019年6月3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上述战略合作思路的指导下,考虑到当前市场的变化和双方需要,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合作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并于2020年9月25日签订了《合作协议》、《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就隆基股份参股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并与隆基股份建立长期稳定的多晶硅料供需关系等事项达成合作意向。上述合作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毅

日期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