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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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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3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14,213,720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门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3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0,000股,并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22,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为387,448,19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为34,751,80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21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8,513,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7%,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0年11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孔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红土软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群峰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悦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倚锋睿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倚锋九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顺祺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贵阳高新软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软银天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南山软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松禾成长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新富国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2)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二)股东张海英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2)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定的程序对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国信证券鼎信3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国信证券对普门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8,513,720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3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14,213,72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上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