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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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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93版)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3版)

、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7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140,221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年4月,公司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发行股票12,888,10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1.2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66,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1,98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64,020.00万元。该次募集资金于2015年4月23日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02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收到后,支付发行费用147.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872.71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7,357.76万元:1)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9.61万元;2)2015年5月13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57,238.15万元,其中2020年前三季度使用募集资金158.05万元;

累计利息收入为1,655.08万元,累计利息收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141.79万元,累计手续费为0.51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27.72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此页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杰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0-05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3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投票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0-060

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的公告

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原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3,050,000股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股份因逾期未还款被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登公司”)查询的数据,上述13,050,000股上海莱士股份已于2020年7月23日在中登公司完成司法过户手续,以抵偿相应债务,科瑞天诚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13,050,0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19%)。截至目前,科瑞天诚尚未收到法院关于上述股份被动减持过户的执行裁定书。

科瑞天诚近日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科瑞天诚原质押给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7,200,000股上海莱士股份因逾期未还款被法院强制执行。上述27,200,000股上海莱士股份于2020年8月14日被司法拍卖并成交,于2020年8月26日在中登公司完成司法过户手续,科瑞天诚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27,200,0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40%)。

科瑞天诚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海莱士股份因逾期未还款被法院强制执行,分别于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2,389,600股、2,198,800股。科瑞天诚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共计4,588,4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07%)。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前述被动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有关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期间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瑞金鼎”)、科瑞集团有限公司(“科瑞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上述被动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前述规定。

2、自上海莱士首次发布关于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存在可能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截至2020年10月27日,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192,671,664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86%)。除此之外,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的情形。

3、截至2020年10月27日,科瑞天诚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1,430,900,852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1.23%,累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375,529,252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0.41%,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428,900,852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1.20%。

4、截至2020年10月27日,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1,639,915,7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4.33%,累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584,052,196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3.50%,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637,915,7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4.30%。

5、本次减持为科瑞天诚的被动减持行为,科瑞天诚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债权人要求,进行债务展期、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防范平仓风险。

6、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上海莱士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上海莱士控制权发生变更。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0-061

控股股东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被动减持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RAAS China Limited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原质押给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的1,075万股上海莱士股份因逾期未还款被法院强制执行。湘财证券分别于2020年10月13日、14日、15日、16日、19日、20日、21日、22日、23日、26日和27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716,200股、661,800股、612,400股、567,400股、526,400股、488,800股、454,400股、422,800股、393,700股、366,900股、342,200股合计5,553,000股上海莱士股票,莱士中国因此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5,553,0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0.08%)。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前述被动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有关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期间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海莱士总股本的2%,上述被动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前述规定。

2、自上海莱士首次发布关于莱士中国存在可能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截至2020年10月27日,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莱士”)累计被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502,908,5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7.46%)。除此之外,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上海莱士股份的情形。

3、截至2020年10月27日,莱士中国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1,006,211,5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4.93%,累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001,014,5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4.85%,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006,211,5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4.93%。

4、截至2020年10月27日,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深圳莱士共持有上海莱士股份1,234,330,666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8.31%,累计质押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229,124,500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8.23%,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份1,234,330,666股,占上海莱士总股本的18.31%。

5、本次减持为莱士中国的被动减持行为,莱士中国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债权人要求,进行债务展期、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防范平仓风险。

6、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上海莱士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上海莱士控制权发生变更。

信息披露义务人:RAAS China Limited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