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胜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锦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朱胜利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0-054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0-058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该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为204人;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9人;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为6119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朴仁花,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生刚,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业务信息

2019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朴仁花,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生刚,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处分3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朴仁花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处分,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生刚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流程较为熟悉,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我们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0-056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光大矿业”)、全资孙公司天津兴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兴盛”)拟分别向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和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同时,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拟互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分别为光大矿业、天津兴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2、光大矿业、天津兴盛之间互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为光大矿业、天津兴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孙公司拟分别与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审批权限属于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光大矿业

公司名称: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满堂

注册资本:26,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合意村三地组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9日

主营业务:银、铅、锌矿的勘查、采、选、加工、购销。

股权结构: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光大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光大矿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天津兴盛

公司名称:天津兴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锦亮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212室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4日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矿产品、黑色金属、硫铁粉、铁矿粉、铁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铁、焦炭、玻璃幕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石材、铝塑门窗、防盗门、消防设备、选矿药剂(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股权结构: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天津兴盛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天津兴盛非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在上述审批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孙公司拟分别与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因光大矿业、天津兴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故光大矿业、天津兴盛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光大矿业、天津兴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上述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情形。公司在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2,0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0-05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以及人行基准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0-05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下午14:5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一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2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

2、联系人:段文新

3、联系电话:010-56933771 传真:010-56933779

4、电子邮箱:sdky603@163.com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03”,投票简称为“盛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投票指示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投票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0-055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