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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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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7版)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单位:亿元

二、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新签合同金额较大工程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0-060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2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厚良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孙学军先生、童宗胜先生和张晓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代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首席信息官吴红星先生、财务总监徐亮先生、副总经理邢应梅女士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汪明月律师和尹颂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参与PPP项目投标并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明月、尹颂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建工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建工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61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在安建国际大厦2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孙学军先生、童宗胜先生和张晓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厚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分别增加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安徽顺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000万元和1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0-062)。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厚良先生、许克顺先生、童宗胜先生、张晓林先生、左登宏先生和孙学军先生回避了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提出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和票面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5、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6、本次公司债券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7、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偿债保障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9、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本次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

除第5项(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和第7项(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外,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注册之日后满24个月止。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2020-06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期限及品种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4、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将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5、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7、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9、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 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 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1) 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 减少注册资本

10、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11、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担保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2、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偿债保障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3、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本次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

除第10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和第12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外,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注册之日后满24个月止。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公告》(2020-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该等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以及其他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及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及修改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5、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6、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7、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该等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及聘请参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及修改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5、负责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6、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7、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6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64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经营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期限及品种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四)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将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五)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七)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九)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十)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十一)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担保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偿债保障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四)本次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

除第(十)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和第(十二)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外,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注册之日后满24个月止。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会计报表

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17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7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92家,具体情况如下:

2、2018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8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6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家,具体情况如下:

3、2019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8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4家,具体情况如下:

4、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7家,具体情况如下: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五)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以公司合并报表为基础)

1、资产结构分析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及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6,350,746.77万元、7,554,600.33万元、9,043,550.37万元和9,456,011.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5,058,586.06万元、5,795,229.71万元、6,625,122.17万元和6,608,630.4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9.65%、76.71%、73.26%和69.89%,流动资产占比略高。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总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占比保持在较为平稳的状态。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资产的流动性较高,可变现性较强。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从负债构成来看,发行人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4,351,899.79万元、5,193,586.10万元、5,759,607.26万元和5,891,214.82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79.60%、81.55%和75.68和74.08%;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115,008.54万元、1,175,060.01万元、1,850,927.67万元和2,061,799.56万元,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20.40%、18.45%和24.32%和25.92%。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23,123.25万元、-206,032.41万元、-669,805.52万元和-508,086.26万元。

4、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主要偿债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08%、84.30%、84.15%和84.11%。总体来看,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

5、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545,709.51万元、3,882,799.39万元、4,726,556.00万元和2,361,522.29万元,发行人的营收规模逐年扩大。

(六)未来发展战略

未来,发行人将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治理能力,持续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切实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安徽建工。

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对行业发展走势的预研预判,依托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为公司长远发展发展谋好篇、布好局。巩固施工主业基础地位,积极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发展特色房地产业务。加快发展新型业态,推进装配式建筑市场布局,加快绿色环保、智能化、市政产业、仓储物流等业务布局,构建多元化产业生态圈。

统筹完善市场布局。深挖市场潜力,抢占战略先机,把握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精耕细作省内地市市场,积极拓展长三角区域,巩固并加强西北、西南、南方三大片区经营体系,推进区域业务扩张。强化业务协同,优化构建产业链各项业务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全产业链优势。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速建设创新型企业,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构建强本固基的长效机制。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运用大数据、BIM等现代技术,发展智能建造,抢占发展制高点。推进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良好价值分配体系,激发员工积极性,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规范稳健运营,严守诚信经营、践诺履约的商业底线。防控资金、投资、经营、安全生产等各类风险,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将风险管理作为经营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2.83亿元,占公司2019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99.67%。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或相关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0-065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

至2020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详细会议资料本公司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三)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于2020年11月13日前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四)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下午5:00

(五)登记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26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储诚焰

电话:0551-62865300

传真:0551-62865010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