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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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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唐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燕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

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

2020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423),受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

2020年9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423号),要求公司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0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2020年10月2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请做好新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做好发审委会议的准备工作。

2020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志华

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张光杰先生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补选,其中唐志华先生、李新芳女士在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未发生变化。

补选完成后,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唐志华;委员:闫建来、冯巧根

(2)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光杰;委员:冯巧根、唐志华

(3)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冯巧根;委员:张光杰、李新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冯巧根;委员:张光杰、唐志华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张光杰先生已经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补选,其中唐志华先生、李新芳女士在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未发生变化。

补选完成后,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唐志华;委员:闫建来、冯巧根

(2)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光杰;委员:冯巧根、唐志华

(3)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冯巧根;委员:张光杰、李新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冯巧根;委员:张光杰、唐志华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179 公司简称:新泉股份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