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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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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94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该议案于2020年4月10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3,032,942股的2.58%。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2,039,553股,占公司2020年9月30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63,040,875股的1.035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86,983.68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6,963.77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61,332.33万元(其中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改补充流动资金50,974.83万元,其他募集项目投入金额10,357.5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7,995.51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6,105.41万元)。募集资金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8,937.44 万元,中药饮片生产车间建设完成并顺利通过 GMP 认证;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0,709.11万元,小容量注射剂、无菌粉针剂、胶囊剂和片剂生产线升级改造完成,注射用利培酮中试车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中试 12 批样品,立体仓库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3,263.36万元,提取车间已完成一至三层地面装饰,层面防水基本完成,现进行采暖工程安装,液体车间现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95%。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525.17 万元,已完成部分配套设施改造,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50,974.83 万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按计划、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资金实力,保障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秀林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93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0年10月27日发出。

2、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毕焱、李鹏、 肖维维 3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程序以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94)。

2、审议《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秀林先生、郭淑芹女士、杨凯先生、张淑媛女士、王振宇先生、赵大龙先生6名董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故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2020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95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完成购买股票,购买数量为19,809,7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1%。2017年6月9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以894,438,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确定2016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9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变更为25,752,666股。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30日;存续期最长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自2016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5日。

2019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8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12月8日。详见2019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出售股票。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项

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或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大会)的代表2/3以上份额同意后,将相关议案报送至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存续期的延长期限为不少于6个月。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大会,参与本次会议的持有人代表共13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51,00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100%。本次持有人代表大会的召开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36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2月8日。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36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2月8日。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