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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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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贷款
未能在原合同到期日前完成转期手续办理的公告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0-082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贷款

未能在原合同到期日前完成转期手续办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后,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正浩支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申请并获批取得人民币8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于上述授信额度即将到期,根据与盛京银行的沟通结果,公司将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办理上述贷款的转期事宜,为此,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公司在盛京银行办理的4笔合计8亿元贷款于2020年10月11日至14日陆续到期,因该笔贷款金额巨大,为免对公司经营资金造成重大影响,经与盛京银行协商同意,公司将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办理上述贷款的转期事宜。截至2020年10月11日,公司已经与盛京银行签署了借新还旧用途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办理了相应的资产抵押登记手续。由于银行方面对上述贷款借新还旧的相关手续还在办理之中,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贷款的转期手续尚未全部办理完毕。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风险提示

虽然上述贷款未能在原合同约定到期日前办理完成借新还旧手续情况并非公司主观违约,银行方面也在积极推动相关手续尽快办理,但若最终未能妥善解决上述贷款转期事宜,公司仍将可能面临贷款逾期、支付违约利息和逾期利息等相关费用的风险。公司将积极与盛京银行协商并根据上述贷款转期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